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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企业机会来了!新污染物“大筛”即将启动

来源:中国环境网 时间:2022-06-16 1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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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六个方面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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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终于正式启动。


对于环保产业来讲,新污染物治理行动首先释放的就是监测环境的商机。《通知》显示,2023年年底前,要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则要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以及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我国新污染物生产和使用量位于世界前列”


早在这次顶层设计方案发布之前,生态环境部就曾经多次放风,透露出治理新污染物的信号。


例如,2021年1月举行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就曾经表示,要着手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相关阅读:新蓝海!生态环境部:着手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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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所谓“新污染物”,是指由人类活动造成的,目前已在环境中明确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但因其生产使用历史相对较短或发现危害较晚尚无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规定或规定不完善的所有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它包含2个层次:


一是“污染物”,是指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中存在的、危害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是“新”,体现在生产使用历史相对较短或发现危害较晚两个方面,尚无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规定或规定不完善。


例如,新污染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这些:环境激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氮污染、臭氧污染、生境破碎化、永久冻土泥炭地缩减……


新污染物虽然浓度不大,但危害不小。比方说,它具有器官毒性、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种生物毒性,同时具有较强的生物持久性、明显的生物富集性、难以监测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危害。


特别是微塑料等细颗粒物,作为可以吸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载体,其危害性更为复杂。


而在我国,新污染物的情况也比较严重。


有数据显示,我国大部分环境激素、抗生素和新型POPs生产和使用量均位于世界前列。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正式启动


这次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都说了哪些内容?


简单来讲,就是6件事情:


1、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2、开展环境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制度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4、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农药使用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5、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6、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行动的目标是:


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这份文件的意义在于——它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出了系统安排部署,吹响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号角。


这意味着,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终于正式启动。


新污染物“大筛”率先启动


新污染物治理,对环保行业有何影响?


首先,以前大家担心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那些高难度的新污染物的说法,暂时没有出现。


这次文件中,唯一出现的关于污水厂的要求就是:


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


也就是说,文件只是鼓励形成一批“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并未对污水厂处理新污染物提出强制性要求。


其次,新污染物治理,对于环保行业首先释放的就是监测行业商机。


刚才说了,这次的行动方案布置了6方面工作,其中第二项就是“开展环境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


去年10月,在“2021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也曾表示,新污染物治理,首先第一项任务就是“全国大调查”。


据介绍,由于新污染物种类较多,并非所有的新污染物都要进行管控。所以国际通行的做法是:首先使用环境监测手段,系统分析新污染物的环境暴露水平,识别环境排放源,然后评估新污染的环境风险,再对高风险的新污染物进行重点管控。


因此,开展环境监测、掌握新污染物的环境暴露水平,是新污染物管控的首要步骤。


事实上,这项工作已经开始了。2021年,生态环境部就组织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开展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环境监测工作。


当时,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陆续开展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环境监测方案研究,新污染物调查点位网络优化研究,新污染物调查技术规范研发等工作,并在长江流域重庆段、武汉段等区域,开展了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的全技术流程验证工作。


2022年度,他们还会同生态环境系统内十余家有关单位,计划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兼顾海洋和背景点位,开展国家层面的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环境监测。


产业方面,已经有嗅觉敏锐的企业注意到了其中的商机,并提早进行了布局。


比如,建工修复就表示,近年来公司前瞻布局,针对我国在新污染物“筛”、“评”方面的科技需求,率先开展了全氟化合物这类新污染物的快速检测研究。


建工修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团队,针对当前新污染物风险评估方面的技术需求,通过研究建立快速检测方法,提高对全氟化合物的检测识别效率,实现样品批量筛选,降低检测成本,为国家进行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该课题在去年获得北京市博士后科研活动创新研发类(A类)科研资助,目前相关研究正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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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企业在新污染监测领域还需要攻克新污染筛查、评估、监测三大难关,建立新污染物评估框架,政策引导下以产业推动新污染物监测标准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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