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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讯周报(2022年6月20日-6月26日)| “双碳”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欧盟碳关税延迟到2027年实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2-12-06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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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中和政策


1、“双碳”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车船试点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增强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新动能。


实施意见要求,以交通运输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利用水平为基础,以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效率为关键,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车辆、船舶的试点。推动新能源车辆的应用。探索甲醇、氢、氨等新型动力船舶的应用,推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的应用。积极推广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应用。


全面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指导各地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发展,提高公共交通供给能力,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推动自行车、步行等城市慢行系统发展,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综合施策,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完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整体提升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


增强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新动能。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加强政府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法规、标准、制度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有偿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的新局面。


2、欧洲议会通过三项气候变化草案,碳关税延迟到2027年正式实施


6月22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三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重要欧盟法律草案,包括改革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修正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相关规则以及设立消除能源和流动性贫困的社会气候基金。这三项法律草案是欧盟委员会去年提出的一揽子环保提案中的一部分,旨在实现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减少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欧洲议会准备开始与欧盟各国政府就这些法律草案的最终形式进行谈判。


ETS是欧洲气候政策的核心,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价,要求发电厂和工业企业在污染时购买碳排放许可证,新草案将海运纳入碳市场,对工厂、发电厂、航空业以及海上航运业为实现总排放目标而可以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设定上限。新草案将支持从2027年起逐步取消免费碳排放配额,到2034年完全结束。


欧洲议会以 450 票赞成、115 票反对和 55 票弃权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将于2023年1月1日开始适用,过渡期至2026年底,从2027年起正式征收碳关税,相比欧委会版的立法草案延迟了一年。根据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铝、化肥、钢铁等产品征税。这一机制将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行,并对其具体条款形成补充或替代。根据上述提案,未来将在欧盟层面设立统一的碳关税执行机构。


欧洲议会还就设立社会气候基金达成一致,以帮助受能源和交通影响最大的贫困民众,应对能源转型增加的成本。社会气候基金将提供临时的直接补贴措施及长期的结构性投资。欧洲议会预计,到2027年之前该基金财务总额可达163.9亿欧元。


3、北京:为全国“双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月20日下午,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和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市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等事项,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高城市韧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在全国“双碳”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会议指出,要全面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锚定目标、统筹远近,科学有序推进减碳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确保每年有新进步、每年有新成果,积小胜为大胜,推动“十四五”时期“双碳”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结合交通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智慧交通,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坚持节约优先,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党政机关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优势,推出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技支撑、作出北京贡献。


4、上海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出炉,剑指千亿规模产业链


6月20日,上海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设各类加氢站70座左右,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建成3-5家国际一流的创新研发平台,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突破1万辆,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在交通领域带动二氧化碳减排5-10万吨/年。


到 2035 年,产业发展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引领全国氢能产业发展的研发创新中心、关键核心装备与零部件制造检测中心,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形成丰富多元的应用生态,建设海外氢能进口输运码头,布局东亚地区氢能贸易和交易中心,与长三角地区形成协同创新生态,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氢能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


“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低碳、安全的工业副产氢源保障项目建设,保障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的用氢需求,依托园区炼油化工项目改扩建工程,在满足绿色发展、减污降碳的条件下,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和化石能源替代。


5、全国碳市场打破静态,碳价60元/吨


上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520,120吨,总成交额30,101,165.00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120吨,周成交额7,165.00元,最高成交价60.00元/吨,最低成交价59.00元/吨,上周五收盘价为60.00元/吨,较前一个周五上涨1.69%。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520,000吨,周成交额30,094,000.00元。截至上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3,506,900吨,累计成交额8,463,758,080.02元。


6、《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重点排放单位配额以免费为主


日前,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配额固定总量控制,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分配以免费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采用单向竞价、协议转让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


《办法》还明确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证减排量交易品种,并且鼓励组织或者个人开立公益碳账户,购买核证减排量用于抵销自身碳排放量。鼓励组织或者个人开立公益碳账户,购买核证减排量用于抵销自身碳排放量,实现自身的碳中和。此外,《办法》进一步优化了碳排放核查与配额履约制度。


二、绿色金融


1、我国转型金融工具落地,5单首批转型债券发行


6月22日,银行间市场首批5单转型债券项目发行。债券发行人分别是华能国际、大唐国际、中铝股份、万华化学及山钢集团,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电解铝节能技改、动能转换升级减量置换等转型领域。转型债券是指为支持适应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低碳转型领域的债务融资工具,通过专项产品为行业转型发展精准引入资金活水。首批5单项目对发行人层面整体转型规划和路径、募投项目领域、预计或实际的转型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同时,针对5单项目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报告对发行人低碳转型规划、募集资金投向使用与管理、项目评估与筛选、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全方位评估认证。


2、上海环交所牵头构建EATNS碳管理体系,助力企业适应碳市场


6月24日,EATNS碳管理体系专家委员会及评定工作委员会正式在上海成立。EATNS碳管理体系是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牵头制定的全球首个综合性碳管理体系标准。


上海环交所总经理刘杰表示,接下来评定工作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EATNS碳管理体系细分行业标准,积极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和全国碳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EATNS碳管理体系标准国际化,为企业的国际贸易提供支撑服务;深化EATNS碳管理体系评定工作的实施,加强贯标和评定过程中的管理。


为协助控排企业应对碳定价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帮助企业适应碳市场,2021年上海环交所牵头发布了《碳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团体标准(以下称“EATNS”碳管理体系),该标准的目的是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培养专业的碳管理人才,进而服务企业低碳生产与低碳运营,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碳定价、碳边境调节税等一系列与碳相关的政策风险,协助企业在双碳背景下抓住机遇。


3、青岛、重庆等城市通过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评审


日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处长丁辉透露,气候投融资试点已于2022年5月底基本完成评审工作,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即将于近期公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重庆(两江新区)、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已在相关政府网站公布自身评审通过情况,率先取得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全国第一批申报试点有30个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其中省会城市3个(分别为兰州、太原、长沙),国家级新区8个(分别为天津滨海新区、辽宁省金普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山东省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南沙新区、重庆市两江新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地级市(区)19个。


4、《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出台


6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共计三十七条,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各部门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职责,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等部门以绿色企业及绿色项目认定评价要求为基准,统筹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绿色项目库,旨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发展领域,推动浦东新区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5、广州市上线企业碳账户,6家银行机构已为相关企业授信约15亿元


6月21日,广州市企业碳账户上线暨碳信用报告首发活动在花都区成功举办。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联合主办。广州市正式上线了企业碳账户,并发布了国内首份标准化碳信用报告。根据企业碳信用报告,建设银行花都分行、交通银行花都分行分别与拓璞电器、三华科技、泰伦化妆品包装、恒利体育材料等企业现场签订了贷款意向协议,意向绿色贷款金额约1.4亿元,顺利实现业务落地。


此次上线的企业碳账户将对企业碳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包含数据采集、核算、评价贴标、产融对接等环节。碳信用报告是将企业碳排放信息价值与“粤信融”平台数据对接,引入征信机构根据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而出具的信用报告。目前,花都区已为超500家企业试点开通了碳账户,约有170家企业完成了近两年碳排放情况评级贴标,6家银行机构在“穗碳”平台绿色金融专区上线绿色金融产品,授信额度约15亿元,为绿色金融服务“双碳”目标探索出了一条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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