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政策动态 >  正文

全过程节水赏罚分明,《北京市节水条例》今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环境网 时间:2023-03-01 18:06:59

字号

3月1日起,《北京市节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取水、供水、用水和非常规水利用4个维度,对水的社会循环全过程节水作出制度规定,对工业、农业、园林绿化等各领域节水作出要求,体现了节水、治水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北京是资源型极度缺水城市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北京属于资源型极度缺水城市。全市多年年人均水资源量在100立方米左右,南水北调水进京后,年人均水资源量提高到150立方米左右,但仍远低于联合国认定的年人均水资源量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


因此,节约,是北京一以贯之的用水思路。2021年,在全市经济总量突破4万亿元的情况下,生产生活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为10.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751,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条例》的立法思路,同样是贯彻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调“取供用排”全过程节水优先。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针对频发高发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力度。


建立健全节水考评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将节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节水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节水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污水资源化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强化了水资源刚性约束。例如,为严控用水总量,《条例》规定,每五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并根据该指标制定年度生产生活用水计划及水资源配置方案;要求在规划管理工作中,将水资源条件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刚性约束条件;完善行业用水定额,强化定额约束作用;制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行业目录,作为拟订本市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的重要参考。


具体到高耗水行业,如服务业,《条例》规定则“严”自当头:本市严格限制高尔夫球场、高档洗浴场所等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高尔夫球场、人造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应当充分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水的义务”


对于公众关心的用水价格,《条例》规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纳入城镇公共供水范围的农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实行特殊水价。


《条例》还明确,居民用水户应当自觉遵守下列规定:(一)了解水情水价,增强节水意识;(二)学习节水知识,掌握节水方法,培养节水型生活方式;(三)选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并保障良好运行,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设备和产品;(四)积极配合节水改造,发现跑冒滴漏等情况及时维修。居民生活用水确需变更为非居民用水的,居民用水户应当及时向供水单位报告,纳入非居民用水户管理,单独计量、缴费。


农村生活用水应当安装、使用水计量设施,不得免费供水或者实行包费制。


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自来水。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水的义务。


对此,相关条款赏罚分明。一方面,《条例》规定,本市对在节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另一方面,《条例》也强化了针对浪费水资源行为的处罚力度。专家介绍,比如,以往有市民违规使用园林绿化用水,但没有处罚依据。《条例》对这种情形做了明确规定——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等公共用水设施非法用水的,由水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