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水利局联合出台《龙岩市关于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水土保持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并配套制订《水土保持碳损失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标志着龙岩市水土保持司法碳汇机制正式形成。
根据该《工作指引》,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刑事犯罪中,法院引导被告人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赔偿因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导致的水土保持碳汇损失,助力修复受损水土保持碳汇功能。
“这是围绕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水利局,依托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监测站)、福建师范大学等科研单位高校力量,探索建立的首个水土保持碳汇损失核算方法及赔偿机制,标志着龙岩市在全省首创适用水土保持司法碳汇机制。”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副庭长卢维善说。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工作指引》适用,近日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监测站)和福建师范大学的技术人员来到龙岩市,对上杭县的一起非法采矿案造成的水土保持碳汇损失进行野外调查,为后续碳汇损失核算提供依据。”卢维善表示。
“通过法院等司法单位的强有力保障,水土保持碳汇赔偿机制才能得到切实有效适用,这是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又一次创新。”龙岩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科长李冠灵说。
长汀莲花湖植物园是长汀生态优势的生动诠释。朱芳彬摄
水土保持碳汇是指在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后,产生碳汇的过程或能力。去年12月7日,全国首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在长汀签订。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监督方长汀县人民政府、出让方长汀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受让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交易长汀县罗地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碳汇10万吨,总价180万元。
据介绍,围绕创新碳汇司法机制,龙岩市立足森林生态资源禀赋,积极践行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持续拓展生态修复新路径,2022年3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林刑事案件中首创森林碳汇赔偿机制,探索“生态修复+碳汇赔偿损失”的森林生态修复新模式,共适用案件53件,被告人认购碳汇1.7万吨。发端于龙岩的《福建法院创新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写入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应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意见典型案例,成为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龙岩特色名片。
今年11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全省首家“法复青绿·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和肯定,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此外,龙岩市积极构建水土流失生态风险协同预防机制,2023年5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出台《关于推行生态环境损害法律风险协同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向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单位或个人集中发出《风险告知书》32份,发出司法建议3份,有效提高案件化解效能及生态风险防范水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广东梅州、江西赣州等三省五地法院签订加强汀江(韩江)流域及闽粤赣三省边界法院生态司法协作协议,协同发布汀江(韩江)流域保护典型案例15个,推动流域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助力水土保持工作。(赖珊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