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再次提出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总要求,“无废城市”建设已成为江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制定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抚州市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积极申报,4月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经过多轮资料收集及报告编制等工作,报告已完成初稿。
7月29日下午,《抚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论证稿)》专家论证会在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顺利召开,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副处长朱向彬到会指导,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祝志辉主持会议,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方案编制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汇报了“无废城市”背景、抚州市固废管理概况、“无废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抚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的目标指标与任务等相关内容,来自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省农业农村厅农技推广中心、江西省人居环境研究院、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的6名专家受邀对方案进行了论证,市直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经与会专家深入讨论质询和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方案通过论证,建议根据抚州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建设目标及任务。
为切实加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抚州市已成立以市委书记夏文勇、市长高世文为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下一步阶段工作,会议指出:
一是要提高各部门认识,强化顶层设计。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坚持全市一盘棋。各区县按照区域功能定位、经济发展程度、产业结构特点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要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摸清现状,完善建设方案。编制单位要进一步摸清抚州市固体废物现状,持续完善方案,科学合理设定指标及目标,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细化保障措施。
三是要坚持多方参与,广泛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发挥全社会各行业力量,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实施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抚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紧扣我市实际,突出关键要素,将固废管理与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抚州经验”;要做实固废“六大类别”的重点项目,规划好“四大体系”,为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障;借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美丽中国抚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