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东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厂、沈阳国润低碳热力公司等19家“超低排放”企业进入沈阳市生态环境管理正面清单,将获得生态环境部门减少或免除现场执法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
近年来,沈阳市积极开展供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1年和2022年,全市共有19家供暖企业对47台、5620蒸吨/时的燃煤锅炉进行3项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这些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大幅削减了污染物排放。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沈阳市将19家“超低排放”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管理正面清单,并对其实施正面激励措施。
按照相关规定,沈阳市将对“超低排放”企业给予的激励措施包括:减少或免除对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实施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在涉及新燃煤供暖锅炉项目建设时,对于供热规划内的锅炉,优先调剂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优先安排沈阳市级大气类污染防治补贴资金用于燃煤锅炉房污染净化设施升级改造;在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时,对相关企业的初始配额分配予以倾斜,适当增加配额分配比例。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今年参与沈阳市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所属的二号源和三号源分别进行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种污染物的超低排放改造,两个热源改造总蒸吨量达1210蒸吨。公司相关负责人赵维佳介绍,“本次改造共计投资7000余万元,改造后热源从限值排放达到超低排放,供暖锅炉的减排对大气环境非常有利。同时,改造验收后沈阳市政府将给予环保补贴等激励政策,这大大增强了企业未来环保改造的信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一步削减沈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