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法院,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逐步探索出一条以“两山”理念为引领、以“森林法官”为主导、以专业审判为保障、以司法令状联结防与治、以协同共治维系和与美的绿色司法守护生态之路。
“在处理环境资源问题过程中,‘森林法官’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开辟了预防、惩处、修复的全链条生态治理‘安吉模式’。”安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琪介绍说,2021年11月,该院以“村巷法官”和三级“林长制”为依托,正式建立“森林法官”工作机制,120名“森林法官”下沉到全县215个村社,开展纠纷化解、法律问题指导、裁判规则指引、普法宣传等工作。
2022年6月,安吉县上墅村村委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联合巡查中发现一起非法占用耕地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第一时间联系辖区“森林法官”。“森林法官”现场勘验后,于48小时内向违法行为人发出《自然资源保护禁止令》,责令其立即停止损害行为、恢复原状,违法行为人迫于法律威慑在7日内主动按照要求拆除了违建,全部履行到位。这是“森林法官”通过禁止令实现环境资源保护从填补型向预防型转变的首次实践,在问题发现初期及时叫停破坏生态行为,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及难以修复、长期修复的情况发生。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森林法官”织密的全链条生态保护网,不仅从诉讼末端提前到源头,还从刑内延伸到刑外,不留空白地为百姓守护郁郁葱葱的密木繁林和生机勃勃的飞鸟鱼虫。
安吉法院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中常态化适用修复令制度,创新性发出全国首个《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对因破坏森林资源被行政处罚却不履行处罚内容的行为人,作出责令其限时完成生态修复义务的司法强制命令,若行为人仍不自动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22年7月,安吉法院出台碳汇司法保护十条意见,融合司法令状和“碳汇”修复理念,聚焦碳汇核算难、碳汇交易规范性不足、碳汇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厘清原地补植>异地补植>碳汇补偿的修复裁判规则,为依法审理涉碳案件提供指引。日前,该院在受理一起以竹林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金融纠纷后,向辖区内某竹林专业合作社送达了首份碳汇预期收益《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冻结借款人的碳汇预期收益。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新征程上,“森林法官”们正逐步从理论探索走向具体实践。
惩治有力度、修复有精度、联防有广度。安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四合一”归口审理,2017年6月以来,共办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73件,判处刑罚129人,累计责令被告人补植树苗1731亩,放养鱼苗307万尾,完成修复劳动400余小时。同时,借助湖州市“两山”司法实践展示馆及县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水生态司法实践基地、生物多样性司法实践基地、碳中和司法实践基地等“一庭+一馆+四基地”普法矩阵,及县域村社全覆盖的“共享法庭”,开展生态保护研学与警示教育活动180余次,接待群众5600余人次,推动绿色生产生活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全县未发生盗伐林木类案件,非法狩猎类案件逐年下降,县域森林覆盖面积提高至70%以上。
下一阶段,安吉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和绿色山水美好城市的司法保障体系,真正实现在好风景里保护好生态、在好生态中发展好经济、在好经济中守护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