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六年,我国CCER迎来重启!
10月19日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签发重启。
10月24日发布CCER首批项目方法学,意味着即将有新的CCER获批,并进入CCER交易市场及全国碳市场交易。
CCER是全国碳市场的第二大交易产品,可用于不超过5%的碳配额抵消。此番重启,CCER被寄予通过市场手段,激发社会减排潜力的厚望。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11月初生态环境部将举办CCER相关启动仪式。
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CCER首批项目方法学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删去了“应当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字眼,而以“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项目方法学支持领域”的表述替代。业内认为,这增强了生态环境部对方法学和项目质量把控的裁量权,有利于统筹管理自愿减排项目支持领域和减排技术范围。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是指导特定领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10月24日晚,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CCER首批项目方法学,包含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四个领域。
本次发布的4项方法学明确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监测方法、审定与核查要点等。其中:
造林碳汇方法学适用于乔木、竹子和灌木荒地造林。
并网光热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独立的并网光热发电项目以及“光热+”一体化项目中的并网光热发电部分。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离岸30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30米的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
红树林营造方法学适用于在无植被潮滩和退养的养殖塘等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区域人工种植红树林项目。
4项方法学在参考国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通行规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我国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既与国际接轨,也针对中国具体情况强化了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明确了审定与核查关键环节,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管理实际,有助于产生国际公认的高质量碳信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各单位编制方法学建议的规范和引导,畅通方法学建议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
CCER签发流程简化
另一值得注意的信号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副主任马爱民认为,之所以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主要原因在于,接下来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很大程度上需要市场监管总局来支持、负责。他指出,在新的流程下,政府部门会把更多力量,放在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上。
根据界面新闻报道,本次公布的《管理办法》,相比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去了减排项目向国家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减排量同流程备案的环节。
此外,在新的CCER签发流程中,大部分环节由市场自发完成,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最后环节的把关,公众也可在其中发挥监督的角色。
根据《管理办法》,新的签发流程为:
项目业主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审定与核查机构(下称第三方机构)出具审定报告——项目业主及第三方机构分别公示上述文件——项目业主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减排项目登记——项目业主编制减排量核算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减排量核查报告——项目业主及第三方机构分别公示上述文件——项目业主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减排量登记——CCER登记完成,进入交易市场交易。
在此基础上,《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对项目业主、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措施。
如只有获得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的第三方机构,才可从事CCER的审定与核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内的CCER开发进行监管检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业主及第三方机构,执行罚款、取消资质、暂停已签发CCER交易等处罚措施。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四步走”
《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由注册登记机构(也即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受理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申请,由交易机构(也即北京绿色交易所)负责交易与结算,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发布项目方法学。
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碳市场主任刘洪铭刘洪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分“四步走”推进:
第一步,组织发布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审定与核查实施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构建基本制度框架。
第二步,通过发布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明确市场支持的具体领域。首批项目方法学将支持林业碳汇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
第三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批准审定与核查机构。
第四步,上线运行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刘洪铭介绍,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信息来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是“四步走”的基础,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有了《管理办法》的基础,才确立了后面所需要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基础设施、系统和机构建设。
“四步走”列出的相关内容,是未来全面启动新CCER交易必须要有的基本要素,包括发布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审定与核查实施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发布项目方法学,批准审定与核查机构,上线运行全国统一的注登和交易系统。
以市场机制推动企业低成本减排
业内普遍认为,为了增强碳市场的流动性和碳市场合理碳价的探索,中国碳市场需要引入投资机构和非控排企业的市场参与。
在2023年服贸会期间,北京绿色交易所副董事长梅德文预测称,若参照对比欧盟碳市场规模(2022年15亿吨配额,93亿吨交易量,价格80欧元/吨,7500亿欧元交易金额),未来中国碳市场深入金融化后,以其70亿-80亿吨配额(约欧盟配额5倍),年交易量或将超过100亿吨,价格或超100元,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
碳交易和碳排放交易体系发挥作用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施罗德投资中国区总裁郭炜表示,资产管理行业在促进碳转型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碳转型,资产管理者可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必要的知识和工具,以了解气候风险以及对投资的影响。这需要专有的工具来了解不同情况下的转型和实际风险。资产管理者可以做的第二件事,不只是选择正确的投资,还应该正向引导被投公司的行为。
此前,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提及,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全国统一碳市场还没有真正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交易。如果银行不能进入,所谓各地纷纷出现的碳排放权融资本质上就是伪命题。
“中国碳市场的投资相关的制度仍旧欠缺,风险管控、纳入范围等都需要明确。市场机制发现合理价格是一方面,但不应该仅关注‘交易’的金融属性,更应该关注的是通过市场机制推动企业低成本更有雄心的减排。特别是未来如何确保碳市场的收益,例如配额有偿分配的收益,被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刘洪铭表示。
企业应该如何做好自身的减排量质量?刘洪铭认为,企业应设置专人专岗,储备专业人才,尽量熟悉相关政策内容,并且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软硬件准备工作,为高质量的项目和减排量的产生做好准备。建立数据平台是一个方法,可以简化企业的数据管理,但企业人需要有真正掌握了相关知识和内容的人,才能够实现良好的企业碳排放自我管理。
来源:综合整理生态环境部、21世纪经济报道、界面新闻等;图文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