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期待尽快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期货日报记者留意到,作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碳金融正成为金融领域的一个新发展方向。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8家券商获取碳市场入场券及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正式重启,券商在碳排放市场中围绕碳资产的各种交易形式和碳金融产品也在不断“上新”。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券商在碳金融、CCER交易中的角色更加多元化,2024年,碳金融业务将进一步创新提速发展。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碳市场仍面临碳排放权金融属性未明确、流动性不足、履约驱动等问题。
券商加速落地碳金融业务实践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落实我国“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2023年2月,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东方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华泰证券、华宝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碳市场准入无异议函,加之2014年、2015年先后获准的中信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共有8家券商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目前,券商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已落地不少碳金融的业务实践。1月26日,上海环交所完成了首批7笔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宝证券、中金公司等多家券商均有参与。作为国内首家开展碳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中信证券透露,自展业以来,公司已助力北京、天津、上海、湖北、深圳、福建等碳交易试点推出碳回购并落地首单业务。此次参与上海环交所的回购交易是《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规则》发布后,国内首笔上海碳排放配额回购交易,也是市场首批次7笔碳回购交易中唯一与纳管企业开展的回购交易业务。
作为国内首家获批碳金融牌照的中小券商,华宝证券也表示,这已经不是其第一单碳回购交易。2023年12月,该司曾与重庆华彬伟玻璃有限公司开展碳回购交易业务,也是重庆区域首笔碳排放配额回购交易业务。2023年10月,华宝证券还与中信建投证券成功完成了国内首单上海碳配额远期“非履约期-履约期”合约跨期套利交易。中信建投则表示,该业务是其固定收益部顺利落地市场的首批上海碳回购交易。
除了在碳回购交易业务布局外,多家券商也在CCER交易上有所发力。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等多家券商均有参与首日交易。其中,中信证券挂牌买入5000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中信证券表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启动,有利于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将创造巨大的绿色市场机遇。
无独有偶。2024年1月,申万宏源证券也公布其已落地首个农业类CCER项目。携手外部合作方德勤管理咨询及武安市益源牧业签署了智能养猪场粪便沼气CCER项目合作协议,申万宏源证券表示,这是申万宏源证券在获得证监会发放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资格后签约的首个CCER机制项目。
申万宏源证券FICC事业部碳金融业务总监张伟告诉期货日报记者,自区域试点碳市场运行以来,几家券商在碳排放市场中围绕碳资产的各种交易形式和碳金融产品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碳配额和CCER现货的挂牌点选、协议转让交易、场内碳配额远期等现货及碳金融创新产品。过去一年,各家机构也积极向上游拓展,配合减排项目业主推进CCER项目开发和交易工作。不仅有助于机构丰富自营投资品种,尤其是绿色投资品种,提升自身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还有利于券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
以碳回购交易业务为例,记者了解到,碳资产回购交易是一种以约定的价格,企业向交易对手方出售碳资产,在未来按照约定价格从对手方手中购回碳资产的交易模式。回购业务在碳交易市场内开展,由交易所实施监管,准入回购资格主体,并提供冻结产品、冻结保证金、设置履约保障比例等多种风险管理措施。
“碳回购交易可以为实体企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出售碳排放配额或参与碳交易,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支持,帮助它们进行绿色创新、技术升级以及可持续发展项目。”华宝证券碳金融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碳市场的存在可以通过经济激励的方式促使企业采取更多的环保措施,降低碳排放,实体企业可以通过减排措施获得碳配额,这种经济奖励机制鼓励企业更积极地投资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碳市场制度建设存在一定短板
碳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确实给券商带来新蓝海。但不可回避的是,当前碳排放市场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市场参与主体还不够广泛,在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规则中还未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碳排放限于现货市场交易,参与方以电力企业为主,市场相对封闭,间接涉及排碳和碳吸收、碳利用以及其他企业无法进入市场进行投资。自2021年7月开市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
从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我国碳市场交易出现“潮汐现象”,即全国碳市场临近履约期市场活跃度相对较高,但其他时间活跃度较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此前也表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仅纳入发电行业,交易方式仅限于控排企业对配额进行现货交易,不利于活跃市场,部分企业对碳交易机制还不熟悉,存在观望心态。
不过,相比第一个履约周期而言,第二个履约周期的市场活跃度有明显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与第一履约周期相比,成交额比增长了89%,参与交易的企业上涨了近50%,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板日益明显。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明确表示,此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文件执行,立法位阶较低,权威性不足,难以满足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实际需要,急需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
中信证券碳金融业务负责人王川坦言,在当前全国碳市场与区域试点碳市场并存的背景下,全国碳市场仅有发电行业履约主体获准参与,市场成分相对单一。而区域试点碳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有利于发现不同行业间边际减排成本的差异,有助于平衡市场供需、及时满足企业的交易需求和履约需求。
此外,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也在今年两会提案中表示,尽管我国碳金融市场已经取得初步进展,但在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规则中,还未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碳金融业务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支持尚未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从2013年起区域试点碳市场已经运行了近10年,在此期间,我们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尝试和许多有益的制度、模式上的创新,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要把上述创新模式扩大到全国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尤其是制度实施的细则。”张伟直言,自去年获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以来,过去一年,在参与碳排放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他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制定全国范围统一的碳交易会计制度、税务处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碳资产的资产属性和所属资产类别,以便为各类市场主体更好的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出指引。此外,碳资产、碳交易与传统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有显著区别,他们也需要制定同时兼容二者的内部管理制度,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
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
从整体上看,我国碳市场仍处在全面推进初期。一个新事物一个新市场运行初期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也会向更成熟的方向发展。
进入2024年,我国碳市场就接连传来加速升级扩容的利好消息。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时隔近7年正式重启,将有利于丰富交易产品,为降低减排成本提供更多渠道;2月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公告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已开展全国碳市场扩围的专项研究。相关的技术文件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正在积极推动,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围。
南存辉也在今年两会提案中建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金融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挖掘碳排放权价值,创新金融形式,探索贴合企业和机构实际需求,具备可操作性、简便性、流通能力强的碳金融产品。对于期货、期权产品等风险较高的碳金融衍生品等加强有效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有助于增加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更多资金投入到低碳、绿色产业,从而有效推动我国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南存辉强调。
诚然,碳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那么,券商该如何抓住机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作为中国宝武集团控股证券公司——华宝证券表示,将积极探索普惠金融与地方碳市场的交叉领域合作,与地方碳市场和地方政府紧密联动,以支持碳普惠项目的开发与交易。通过认购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开辟碳普惠推广的新途径。此外,在全国碳市场扩容的背景下,钢铁行业即将进入全国碳市场,华宝证券将依托资源渠道的优势,致力于为钢铁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交易服务,包括CCER交易、配额交易以及碳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华宝证券将协助钢铁企业适应海外碳市场政策的变化,迎接来自欧盟、中东、澳洲、东南亚等市场的碳成本挑战。
“近年来,中信证券在国家批准设立的各区域试点碳市场常态化提供报价交易服务,积极发挥做市服务功能,持续服务于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及功能机制完善,助力碳市场活性和有效性提升。”王川表示,中信证券高度关注碳市场创新模式与金融工具的开发,先后落地国内首批碳资产交易、全国首笔碳资产回购交易及全国首笔碳资产掉期交易,创设全国首单碳资产质押贷款风险缓释工具,为实体经济降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此外,中信证券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为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控排企业以及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领域的减排项目业主提供碳交易及碳金融综合服务,助其降低履约成本、获取降碳资金、实现碳减排收益。
“在展业过程中,市场投教也是重要的一环,碳排放管理、碳交易是体系化的事物,一次性向市场参与者输出一个庞杂的体系化知识是存在短期接受消化上的难度的,如何更方便理解,更有效的市场投教设计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张伟认为,券商要更好的参与碳市场,可以从信息和服务中介、交易中介、产品设计提供这几个维度出发,向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碳市场知识普及、政策解读、碳资产投资策略等咨询服务,发挥专业服务职能,为参与碳市场的企业和其他投资者提供及时而全面的市场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创设碳金融产品工具,帮助企业落地绿色低碳经营决策,实现其转型规划。(刘威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