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表示,2024年4月1日起,北京新修订的《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三项油气地方标准正式实施。三项新标准将进一步加强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等污染源的油气排放控制,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助力改善空气质量,减污降碳。
VOCs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共同前体物,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排放作为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须对其排放严格控制。
“按照‘科学性、先进性、衔接性、可行性’的原则,对标国家要求,北京市对原三项油气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明确排放控制要求,确定排放限值,进一步削减油气VOCs排放,有效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秦鑫介绍。
具体来看,新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加严和细化。
在排放限值方面,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油气排放浓度限值,对于超标排放的行为将进行更加严格的判定和处理。
在控制要求方面,新标准增加了油罐车、管道收油密闭控制要求,优化了油品储存方式和浮顶罐运行管理要求,并完善了管道发油控制要求,以确保油气排放的全程控制。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采用红外检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泄漏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据介绍,此次标准修订,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加油枪与胶管残油限值、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兼容升级等要求,目前已在海淀区、通州区及大兴区等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新标准实施后,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监管,强化执法,确保标准严格落实,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早在2003年北京市就率先在全国发布了“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等三项油气回收地方标准,并陆续进行了修订,为北京市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治理提供了标准支撑,有效推动了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全过程管理,油气回收效率超过80%,取得了巨大的减排效益。
(总台记者 王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