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网 >  生态黑榜 >  正文

吉安一非法捕捞团伙被刑拘

来源:中国环境 时间:2024-06-24 10:14:27

字号

俗话说:劝君不吃四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正当水生物繁殖旺盛季节,位于江西省吉安县境内的赣江支流禾水河,却被一非法捕捞团伙盯上,昼伏夜出,用电捕鱼。


“黑灯瞎火,有可疑船只在河面上来回穿梭,指不定有人在禾水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今年5月下旬,吉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员获悉。


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半个月的综合研判、走访排摸,摸清了基本线索脉络,一个以崔某为首的“捕、运、销”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这个非法捕捞团伙分工明确、行事谨慎,每次作案时间地点随机,毫无规律可循。”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确定了该非法捕捞团伙的组成结构、犯罪轨迹等活动特征,并根据线索推断该非法捕捞团伙很快要进行下一次的作案。


在充分掌握该非法捕捞团伙的活动轨迹后,6月7日22时许,办案民警提前赶到禾水河水域周边设伏,准备展开收网行动。“大家埋伏的时候要记得隐蔽,不要被发现了,他们反侦查能力很强!”办案民警相互提醒。


经过数小时的耐心等待,6月8日凌晨2时许,该非法捕捞团伙果然又来到了禾水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待船只靠岸准备利用车辆将电鱼船只装备及渔获物转运时,预先埋伏的办案民警果断出击,一举抓获了涉嫌非法捕捞的崔某、肖某、刘某。现场查扣运输车1辆、船只1艘、电鱼装备1套,查获渔获物200余斤。


经过办案民警案件深挖查实,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崔某、肖某、刘某等犯罪嫌疑人,多次在禾水河水域,采用电力设备电鱼的禁用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捕捞野生鱼类2000余公斤,涉案价值达35余万元。


该犯罪团伙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作案所得渔获物主要运往本地水产市场以及饭店食堂进行销售,形成“捕、运、销”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肖某、刘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吉安县警方予以刑事拘留,深挖彻查、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