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加强国际合作”作为29项内容之一,所涉职责部门最多。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海洋环境治理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加强减污降碳政策、标准联通,加强减污降碳国际经验交流等要求,表明我国对开展减污降碳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视。
《实施方案》向全球可持续发展注入正能量
我国出台《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进一步彰显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负责任大国担当。面对全球性环境问题和气候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向世界做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意味着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虽然面临巨大困难挑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但作为负责任大国,我国言必信、行必果。出台《实施方案》,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突出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配合落实好“1+N”政策体系,是我国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体现。
二是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国情决定我国与发达国家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温室气体排放自然达峰后转入强化碳排放控制阶段的情况不同。我国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需发挥后发优势,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与此同时,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趋势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减污与降碳的双重压力。《实施方案》强化目标协同、区域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加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的建立,推动形成统筹融合的工作格局,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模式,有利于加速推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三是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这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系统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对内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对外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多边进程和国际规则制定。《实施方案》立足我国实际,遵循减污降碳内在规律,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促进低碳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通过实实在在的减污降碳协同行动和成效,赋予全球可持续发展新内涵,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同时,增强我国对外开展气候和环境谈判的底气,更加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
减污降碳协同领域国际合作主要进展
国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已开始开展污染物减排与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效应的研究。至21世纪初,在协同机理、方法学研究、协同政策评价、区域/行业潜力评估等方面已开展大量理论研究,协同效应领域的国际合作也随之增多。我国很早就开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国内一些科研机构、院校等以典型城市、重点行业、政策行动等为案例开展了大量分析研究,并与日本、韩国、挪威、美国等国家进行了广泛的国际合作,包括共同开展项目研究、组织国际研讨会等,为推动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政策制定和实施奠定了一定基础。
一是利用双边机制平台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模式。例如,2007年中日两国环境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合作开展协同效应研究与示范项目的意向书》,开启中日协同效应合作项目,至今已开展3期,开发了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对温室气体减排的协同效应评价方法,选取攀枝花市、湘潭市等示范城市开展协同效应量化评估,重点围绕水泥、石化、印刷等行业开展协同效应的技术评价,以及进行煤炭总量控制政策协同效应的评估等,项目的相关成果为推动我国《实施方案》的出台提供了有益支撑。此外,中欧环境项目正在开展二期合作,将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领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支持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减污降碳领域的多边国际交流,分享中国经验。亚洲协同效应伙伴关系(ACP)是日本于2010年搭建的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效应国际交流平台,旨在促进这一领域最新研究、工具和模型、经验等方面的信息分享,推动协同效应政策主流化,加强协同效应的区域合作,开展能力建设等,每年召开专家会议。中方作为ACP成员,积极参加会议,分享我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实践,为其他国家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供经验借鉴,并赴日韩等国家调研考察,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领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从国际视角落实落细《实施方案》的建议
为推动在国际视角下落实《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我国减污降碳对于激活全球可持续发展新动力的作用,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对外宣传和引导。注重运用国际化语言,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深入解读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行动举措,分享我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践和经验,讲好中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全面转型故事。
二是以积极姿态参与引领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积极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作为主席国,积极筹备并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推进“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各项议题磋商谈判,推动多边进程持续向前。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好中美、中欧等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治理等领域合作,特别是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深入开展减污降碳政策、标准领域交流。积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内容培训。
四是加强多公约履约协同。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同根同源性,应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统筹做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履约工作,促进多公约协同增效,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
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刘金淼 冯相昭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