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区域联防联控要求,12月23日0时至26日24时,太原市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对工业源、面源、扬尘源、移动源等采取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
在工业源减排方面,太原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1554家企业中,已经停产的企业,在12月26日24时前暂停恢复生产;正在生产的企业,全面启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严格落实“一厂一策”橙色预警各项减排要求。长流程钢铁、焦化、独立球团、铸造用生铁、铁合金、炭黑、砖瓦、耐火材料、陶瓷、石灰、水泥熟料等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错峰生产。除绩效评级为A级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B级以下(不含)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停产。清徐县美锦、梗阳、亚鑫焦化在严格落实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要求的基础上,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10、40毫克每立方米。此外,对发电企业燃煤机组、燃气电厂、热源厂燃气锅炉均提出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
在面源污染管控方面,重点是做好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等行为。环境敏感区周围1公里范围内,预警期间,暂停道路切割和沥青铺设、露天切割和焊接等作业。
在扬尘源污染管控方面,除晴朗天气下12:00-16:00时间段,非晴朗天气下、晴朗天气下其它时间段停止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作业。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作业。矿山、矿石料场、石板材厂停止露天作业。
在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预警期间,太原市范围停止国五以下(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包含燃气车辆)上路行驶;除污泥运输车外,太原市范围内停止渣土运输。环境敏感区周围半径3公里范围内,各类施工机械停止使用。对煤矿、非煤矿山、物流园区,以及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停止使用非“绿标”施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