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目前,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情况如何?美丽中国建设对全国碳市场体系的发展将起到什么作用?近日,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
赖晓明表示,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已取得积极进展,在碳市场的政策体系下,碳排放权的盈余和缺口直接影响排放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影响其产量和效益。他建议,逐步扩大碳市场纳入行业范围,引入投资机构等非履约主体参与交易,丰富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同时做好配额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的协同发展。
全国碳市场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
证券时报记者:《意见》提到“发展全国碳市场”“把碳排放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等,这对美丽中国建设起到的作用如何?
赖晓明:美丽中国建设的内涵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等重点内容,碳市场对推动这两大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作用。碳交易机制的核心是将碳排放的外部社会成本转移到企业生产成本之中,从而促使经济主体节能减排,将环境权益转化为一种有偿使用的生产要素,并通过交易来确定其价值。
发展全国碳市场和将碳排放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这两项措施,不仅有助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还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我国碳排放治理能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另一方面,将碳排放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证券时报记者: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启动以来的发展情况如何?
赖晓明: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交易,目前已经过两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目前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多家,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累计运行598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4.42亿吨,累计成交额249.19亿元。每个交易日均有成交,收盘价在41元—82元/吨之间,累计有超六成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
可以说,全国碳市场自上线以来总体运行健康有序,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
证券时报记者:与第一个履约期相比,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有哪些特点?
赖晓明:2023年是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清缴年,按照要求,重点排放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履约。自2023年7月履约通知发布后,各省积极开展履约动员及配额交易、清缴履约等相关协调工作,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制定交易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履约。2023年7—10月份交易量超过全年的95%。上海环交所积极履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交易市场运行维护职责,做好履约的市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从交易市场表现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市场规模逐渐扩大,2023年成交量、成交额分别较第一个履约周期上涨19%、89%。二是交易价格稳中有升,第二个履约周期收盘价维持在50元—82元/吨,日均涨幅0.09%,价格总体合理,稳中有升。三是市场活力不断提升,2023年已有超六成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过交易,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较第一个履约周期增加了26%。四是企业交易管理意识逐步加强,多数企业提前制定交易计划开展交易,2023年交易高峰出现在10月,较第一个履约周期(2021年12月)提前两个月,提前主动做好履约准备工作。
应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市场化配置改革
证券时报记者:碳排放权的市场化配置改革,目前仍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赖晓明: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已取得积极进展,已经初步建立了完整的政策框架。在碳市场的政策体系下,碳排放权的盈余和缺口直接影响排放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影响其产量和效益的水平。所以说,碳排放权已经成为一种生产要素,碳市场是一种新的要素市场,它的建设运行与减排和发展密切相关,是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重要补充。
然而,碳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还相对较短,市场形态还没有成熟,存在着碳交易多体系并存,碳价格不统一,交易规模较小、活跃度不高,尚未与关联市场形成高效衔接等阶段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市场机制。
按国家政策要求,应积极推进碳市场与用能权、绿电绿证市场、传统能源市场等其他相关市场的协调和衔接,为双碳工作的整体全面开展提供有力支撑,要重视碳交易与其他减排政策工具有效互补,增强市场间的耦合,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叠加压力,减少企业的管理复杂性和减排成本。研究与相关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探索开发跨市场产品,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提供支持工具,在各市场维度上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协同发展,形成功能齐备的市场体系。
证券时报记者:《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日前已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这对完善全国碳市场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将起到哪些作用?
赖晓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碳市场建设工作,《条例》获国常会审议通过意味着我国碳市场领域最高层级的法律文件将很快正式出台。《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碳市场级别最高、范围最广、内容最全的法律基础。《条例》补齐了中国碳市场领域国家层面的法律空白,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我国碳市场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条例》的出台,为充分发挥碳交易市场化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碳交易体系,不断拓展碳交易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打造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了根本制度准绳。
建议稳步推进碳交易市场化探索
证券时报记者:在美丽中国建设推动下,全国碳市场未来面临哪些发展机遇?您对全国碳市场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什么建议?
赖晓明:《意见》提出,“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这为全国碳市场的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上海环交所作为生态环境部指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和运营机构,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主动做好企业服务,积极做好交易组织,全力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关于全国碳市场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有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是有序逐步推进行业扩容。建议逐步扩大碳市场纳入行业范围,优先考虑的领域包括:产业转型紧迫、转型压力较大行业;单位产品碳减排成本小,边际减排成本差异较大行业;国际影响机制相关行业;数据质量基础较好的行业;碳排放核算、核查关键技术成熟的行业。
二是丰富碳市场功能和内涵。牢牢把握碳市场作为政策工具的定位,稳步推进碳交易市场化探索、发展碳金融。引入投资机构等非履约主体参与交易,丰富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逐步建立市场调节机制。有序推动碳金融创新业务。完善碳金融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三是做好配额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的协同。增强全国碳配额市场对自愿减排市场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优质减排项目投资开发。发挥自愿减排市场对配额市场的补充延伸作用,降低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成本,畅通市场间的联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动碳市场国际化发展。在国家的统筹下,探索和推动与境外碳交易机构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巴黎协定下国际碳市场多边或者双边市场机制,打造国际碳交易中心和碳定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