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北京启动,交易产品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CER),市场启动首日总成交量375315吨,总成交额23835280元。
我国于2012年启动建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核证后的减排量可以参与市场交易。2017年3月,因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相关项目、减排量等备案申请暂缓受理。时隔近7年后开市,新动向意味着什么?将带来哪些新机遇?
与碳市场互为补充
CCER可用于抵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全国碳市场”)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清缴、大型活动碳中和、抵销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等。
“CCER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补充。”东南大学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培红说。全国碳市场是强制性的,主要纳入排放量大的企业,它们要满足国家设定的碳排放要求,如果碳排放量超过上限,就需要去市场上购买相应的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也可以选择使用CCER来抵销部分碳配额。
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启动,目前仅纳入发电行业。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碳资产管理工作组组长周亚鹏说,公司既是重点排放单位又可以作为自愿减排项目的业主,CCER启动后,或将降低企业履约成本,同时公司还有海上风电项目,如果开发成自愿减排项目,未来可获取额外补充收益,为公司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提供市场化支持。
碳配额由生态环境部分配,价格相对较高,以CCER市场启动首日数据为例,CCER均价约为63.51元/吨,而当天全国碳市场的收盘价为70.67元/吨。“对于卖方来说,交易收益可以分摊项目成本,对于买方则是在履约时有了更多渠道。随着CCER交易启动,全国碳市场将迈向‘配额市场+CCER市场’的双轮驱动时代。”王培红说,从2017年暂停备案申请至今,存量CCER项目十分稀缺,并且这些存量减排量2025年1月1日起将不可用于全国碳市场抵销碳配额清缴,未来随着全国碳市场扩容,市场对CCER项目的需求会更加迫切。
不同于“强制”的全国碳市场,CCER项目开发和交易更突出“自愿”属性。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依法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新市场更加集约
时隔多年,虽然交易产品仍然是CCER,市场规则却发生了变化。“旧CCER方法学是由开发者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的备案制,新CCER方法学则是由生态环境部统一遴选后发布。新的CCER将在北京绿色交易所集中统一交易,过去则是以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管理办法还要求CCER审定与核查机构纳入认证机构管理,监管力度更强。”王培红说,这些调整都确保了CCER项目更具权威性和专业性,吸引更多经营主体参与自愿减排。
项目方法学是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去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首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包括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和红树林营造四项。但这并不意味着持有这四类项目的业主可以直接将减排效果转换成真金白银。
王培红以林业碳汇项目举例:“之前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林业碳汇方法学有多个,包括《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新发布的方法学将原方法学进行整合,还对时间作出限制,要求2012年11月8日之后开工建设,减排量的产生时间在2020年9月22日之后。根据减排项目的‘唯一性’要求,如果使用其他方式,如林业碳票、林业碳普惠等开发了碳汇,则不能再开发为CCER项目。”
管理办法、方法学等关键政策文件均已公布,但还没有由国家正式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目前市场依旧是存量交易。1月19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公告,拟对能源产业、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等行业领域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批。在周亚鹏看来,这是关键性进展,“有机构审定项目、核查减排量,才会有新的CCER进入市场。”他说。
未来有哪些机会
“目前已经公布的首批方法学中,造林碳汇的限制条件较多,红树林分布最北到浙江,光热发电主要在内蒙古、新疆等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方,江苏有海上风电,但新的方法学要求海上风电离岸30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30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南京分中心低碳发展部部长董伟说。根据生态环境部此前公布的信息,未来将畅通方法学建议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
“江苏风能资源丰富,且风电产业链体系健全,具备开发海上风电CCER项目的基础。目前海上风电成本高,难以平价上网,可以通过开发CCER项目,提高海上风电项目收益。”王培红认为,CCER重启,还将带来碳核查、碳认证、碳数据管理、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管理等业务需求,江苏可以依托科教人才优势,培育本土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鹏认为,CCER重启将为相关可再生能源企业直接增加经济收益,为新能源投资发展增加信心,但他同时提醒行业要摒弃投机、保持长期主义,按照国家“双碳”目标布局,及时关注政策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个人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培养和储备相关人才团队,与产业链上下游、友商多交流多互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记者 王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