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生态环境部授权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运行和管理机构、北京市政府指定的北京市碳排放权试点交易平台、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成立16年来深耕绿色低碳领域,已经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之一。
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
近日,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在接受《中国金融家》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绿色交易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双碳管理公共平台和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北京低碳城市发展、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为国家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与可持续金融中心不断贡献力量。”
《中国金融家》:北京绿色交易所在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进程中,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和成效?
王乃祥:北京绿色交易所成立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原名北京环境交易所,2020年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名为北京绿色交易所。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北京绿色交易所未来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功能定位、指明了发展方向,是我们发展历程中意义非凡的里程碑。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成为北京绿色交易所的使命愿景与发展方向。
目前,北京绿色交易所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平台之一,形成了包括绿色交易服务、绿色公共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双碳服务和绿色培训服务在内的业务格局。
绿色交易服务方面,作为生态环境部授权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运行和管理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提供集中统一的交易和结算服务,维护全国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作为市政府指定的北京市碳排放权试点交易平台,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投资机构参与碳金融创新等提供支撑,各种产品已累计实现成交量1.1亿吨,成交额超45亿元,为北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作出贡献。绿色公共服务方面,作为指定平台,开展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服务及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累计涉及车辆160万辆,金额210亿元,主要污染物减排超过80万吨;为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累计服务单位近8000家,涉及建筑超过1.6万栋,建筑面积2.02亿平方米。绿色金融服务方面,我们参与起草的多项绿色金融行业标准,已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发布实施;开发的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系统已经在北京市管企业和通州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等场景落地应用,同时正在积极建设金融机构碳核算系统、金融机构客户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等绿色金融基础设施;落地北京首单碳配额及CCER质押贷款,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碳e贷”“碳惠融”“无废贷”产品,同时推进挂钩CCER碳减排的绿色资产支持工具、绿色押品前置委托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此外,我们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绿色双碳服务和绿色培训服务。多年来,为各级政府、企业及行业组织提供低碳综合咨询服务百余个,开发碳减排场景计算模型百余个,并累计发放碳中和证书近200个;在人社部指导支持下推出“碳资产管理”“CCER开发与交易”等标准化培训,并根据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业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培训,已经培训学员3万余人,为相关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北京绿色交易所将持续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双碳管理公共平台和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碳量化、碳定价和碳金融三大核心能力,早日建成真正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
《中国金融家》:碳市场是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政策工具,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性制度。2013年,北京市试点碳市场开市;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这些不同的碳市场之间是什么关系?
王乃祥:中国碳市场建设已经走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整体上由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共同组成,强制碳市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行为进行严格管控,自愿碳市场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其中,强制碳市场包括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愿碳市场主要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强制碳市场的交易产品是碳排放权,也称碳配额,包括全国碳配额和试点地方碳配额,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确定碳排放总量及分配方案后,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额度;自愿碳市场的交易产品是碳减排量,也称为碳信用,主要是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经过注册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今年5月1日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目前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关系:“本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同时,此条例明确了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联互通的机制:“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的衔接,将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激发绿色低碳创新动力,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减碳,从而推动落实国家“双碳”目标。
《中国金融家》:目前,北京碳市场发展如何?
王乃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13年11月开市至今,已平稳运行十年有余,初步建立起政策制度完善、参与主体多元、交易活跃度高、碳价激励约束作用显著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低碳发展方面担当了探路者的角色。整体上看,北京碳市场发展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注重顶层设计,法治建设严明,碳价稳定可期。北京碳市场的碳价较高、趋势性波动较小,这有利于激励企业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形成稳定的减排预期。北京碳市场稳定且较高碳价的形成,得益于“1+1+N”政策法规体系的保障和支持:北京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与技术文件,同时严格执法,确保各方面、各环节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在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北京率先出台了交易价格预警机制,通过市场调节手段有效维护了碳价的稳定。
第二,覆盖范围广。管控范围为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二氧化碳直接与间接排放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他单位,重点排放单位数量900余家。2020年起,北京市进一步将民用航空运输业航空器的碳排放纳入报告范围,为未来正式纳入北京碳市场做准备。同时,北京碳市场的逐步壮大也吸引了众多企业,目前参与北京碳市场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已逾千家。
第三,减排成效显著,市场层次丰富,激励公众减排。北京碳市场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已初步显现。宏观层面,通过碳市场的调控和引导,重点排放单位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呈明显下降趋势,在推动全市节能减排、降低万元GDP碳排放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微观层面,北京市创新性打通了碳普惠和碳交易,通过碳普惠平台收集的公众低碳出行碳减排量,经审定后,可在北京碳市场交易,用于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清缴抵销或履行减碳社会责任,有力推动了交通领域碳减排进程,协同改善环境质量,有效激励公众层面减排。
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北京市政府指定的碳排放权试点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品种包括北京市碳排放配额(BEA)、北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BCER)等。截至目前,各类产品累计成交1.1亿吨,成交额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成交量、成交额均居国内地方碳市场前列。北京市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均价在每吨100元人民币左右,领先国内地方碳市场。
今年3月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北京绿色交易所目前正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参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完善北京碳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细则。同时,计划对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升级迭代,不断完善系统相关功能,支撑北京碳市场平稳运行。
当前,北京碳市场无论是在政策体系建设,还是在市场运行管理上,都在向全国碳市场看齐。未来,北京碳市场将立足深化地方碳市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作为全国碳市场的试验田,不断探索优化运行管理模式,持续贡献“北京方案”;同时发挥首都在国际交往方面的优势,探索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
《中国金融家》:今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请介绍下,目前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运行情况?哪些市场主体可以参与其中?如何与碳市场互联互通?
王乃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二者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近期,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油发展)、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油电投)和大庆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庆国事),相继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完成79万吨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购入和售出交易。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中国又一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政策工具,其目的是鼓励各类主体依据相关项目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通过市场来出售,从而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被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其源于经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些项目应当有利于降碳增汇,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同时具备“额外性”“真实性”和“唯一性”。总的来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能够动员更广泛的行业企业,自主自愿地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能创造巨大的绿色市场机遇,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发展。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于2023年提速,并于1月22日举行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活动,并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目前该市场已构建起“1+1+4”的制度体系和“2+2+N”的系统和管理机构。“1+1+4”是指1个管理办法、1套方法学工具和4项技术规范。1个管理办法是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0月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运行管理提供了法制规范。1套方法学工具是生态环境部遴选发布的首批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4个项目方法学,同时生态环境部已对第二批煤矿瓦斯利用和公路隧道照明节能2个项目方法学公开征求了意见,未来CCER方法学支持的领域将进一步扩大。4项技术规范分别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结算规则》,它们实现了对项目、减排量、注册登记和交易结算的有序管理。
“2+2+N”是指2个机构、2个系统以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审定与核查机构。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通告明确: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今年6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了首批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8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发布公告,开始受理自愿减排项目与减排量申请。截至目前,共有43个项目公示,其中37个项目已完成公示,涉及年减排量超千万吨,这将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可见,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非常广泛,主要包括自愿减排项目业主、全国和地方的重点排放单位,以及其他企业和组织。自愿减排项目业主通过自愿减排交易可以获得经济回报,从而更加主动自觉地参与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高排放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部分碳排放,提高自身履行强制碳市场减排义务的灵活性;其他企业和组织可以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践行低碳行动承诺和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金融家》:对于未来如何更好地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您有哪些建议?北京绿色交易所又将如何服务好该市场建设?
王乃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发展,要从高质量供给和规模化需求两方面积极推进,开展多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探索,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自愿碳市场。
一是开展多元化主体探索。一方面,在交易层面,逐步扩大市场规模、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多元化主体的参与将有助于形成更加公允、更加均衡的市场价格,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提供合理的定价参考。另一方面,在应用层面,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广泛应用,特别是要不断扩大在自愿碳中和方面的应用,以进一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范围。
二是开展市场化产品探索。积极研究探索与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市场化产品,支持有需求的企业对冲风险、降低成本,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领域,促进价格发现、增强市场公信力、推动减排目标实现。
三是开展国际化合作探索。积极关注国际自愿碳市场发展趋势,加强基于《巴黎协定》6.2条机制的合作探索,提升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国际社会的认知度、影响力和话语权。
北京绿色交易所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我们将在各级主管部门指导下,从以下五个方面持续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一是扎实做好交易平台建设运营。高质量做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扎实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持续做好市场运行维护各项工作。
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持续加大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多渠道强化宣传工作,为政策措施落地实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三是加强自愿碳市场研究支撑。结合国内外自愿碳市场发展情况和要求,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国际化发展的研究和实践工作。
四是不断强化市场能力建设。由北京绿色交易所组织实施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发与交易”专题培训项目已经推出,能够有效帮助更多市场参与者掌握CCER相关知识和技能。
五是积极培育市场参与人体系。北京绿色交易所已经搭建了包括交易类、投融资类、服务类和合作类在内的参与人体系。参与人体系的不断完善,将逐步丰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参与主体类型,扩大市场规模,提升交易活跃度。
《中国金融家》:推动绿色金融服务是北京绿色交易所四大核心业务之一,北京绿色交易所为此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何工作部署?
王乃祥: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的重要载体,自2016年以来,一直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从三个方面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行业标准方面,北京绿色交易所牵头起草的《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参与起草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标准已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实施,参与起草的《碳金融产品》标准已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地方标准方面,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我们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绿色融资企业和项目认定评价办法。团体标准方面,参与起草的《企业ESG评价通则》和《企业ESG信息披露通则》等标准已发布。此外,参编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已由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
二是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北京绿色交易所基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建设了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系统,该系统具备三大核心功能:首先,能够实现企业和项目碳排放与碳减排的自动核算与动态核算;其次,能够实现对企业和项目碳排放等环境表现的动态监测和数据校验;最后,能够为企业和项目提供碳排放表现评价、绿色分类等级评价和ESG评价等多维度绿色评价。基于该系统,可以服务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多样化的绿色低碳管理场景,以及企业和金融投资机构多元化的绿色投融资应用场景。目前,在北京市国资委等主管单位的指导支持下,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在开展市管企业碳管理和碳交易示范应用工作,同时为北京市通州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宁波市双碳管理公共平台建设提供支撑服务。此外,我们还开发建设了金融机构碳核算系统与金融机构客户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为金融机构自身运营和投融资业务开展碳排放和碳减排核算,以及为金融机构客户开展ESG信息披露等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三是创新探索挂钩碳减排的绿色金融工具。北京绿色交易所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展了配额回购融资、碳资产质押融资等创新实践,同时研究推出挂钩 CCER碳减排的绿色资产支持工具等融资产品。同时,基于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系统,与北京银行合作推出绿色贷款创新产品“碳e贷”“无废贷”、与再贷款衔接的“碳惠融”服务。
下一步,北京绿色交易所一方面将持续发挥自身专业团队优势,参与各类绿色金融标准起草;另一方面将积极应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服务,同时持续根据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为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贡献力量,助力国家新质生产力培育,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
《中国金融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您认为金融业助力绿色转型,需要在哪些方面重点着力?如何推动绿色金融体系高质量发展?您对我国绿色金融未来发展又有哪些展望?
王乃祥:发展好绿色金融,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支持实体经济绿色转型、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的主要目标。5月,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强调,各金融机构要在整体战略中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适应性。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其中重点提出“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
北京绿色交易所与北京银行合作完成全国首笔“京行碳e贷”。
金融业助力绿色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上述相关政策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是明确支持目标对象。立足《意见》提出的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5大领域,筛选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有积极影响的项目(企业),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库,为金融机构资金投放支持明确重点方向。
二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方面,持续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工具相关标准,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等基础设施,支撑绿色金融多元化发展。同时,推动形成成熟的碳核算方法、管理和统计等标准,提升碳核算规范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强化企业碳核算与披露能力,打造内部专业的绿色转型人才梯队等,提升对绿色资产价值与风险评估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资金投向的精度与准度,防范“洗绿”“漂绿”等问题。
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用好绿色信贷、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等绿色标准工具及相关政府补贴政策,优化现有绿色金融业务流程与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产业、企业、项目绿色发展的融资促进作用。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积极性。
四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巩固扩大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信贷产品,依托优质绿色项目探索开发固定收益产品,进一步扩大我国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规模。探索开发支持相关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基于碳市场,设计推出与碳配额和碳信用挂钩的绿色金融工具,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
五是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金融机构应当深入贯彻《意见》“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布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在跨国绿色投融资等方面,与国际各方开展务实合作,同时积极宣传我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实践和成效,助力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我国绿色转型发展。
未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将不断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从生态文明角度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对于绿色金融未来发展,其多层次政策体系将更为健全,产品将更加多元化和规模化发展。同时,随着双轮驱动的碳市场格局逐步健全和发展,将为绿色金融市场创造更大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中国金融家》:《意见》提出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在您看来,碳金融未来有哪些发展空间?
王乃祥:成熟多元的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是碳市场发展的助推器,能够助力形成有效的碳价,大大提高碳市场交易活跃度。在国际上,欧盟碳市场的交易规模、产品流动性都处于很高的水平,其绝大部分交易来自碳期货等衍生品。因此,对标国际相对发展成熟的碳市场,未来我国碳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空间非常大。
北京绿色交易所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建设的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系统,可以提供碳核算、智能监测和绿色评价等服务。
我国地方碳市场在碳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已有相关尝试,包括碳远期、碳期权、碳债券、碳基金、碳质押以及回购融资等,但相关的碳金融创新仍处于零星的尝试状态,只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形成规模化交易。从需求侧来看,市场将碳配额或碳信用作为底层资产开发金融产品,充分说明企业端在碳资产管理层面,对于碳金融产品是有较大需求的。从供给侧看,全国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平稳,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探索开展相关碳金融产品创新的市场条件也开始逐步趋于成熟。
要让碳金融发挥好助推器的作用,市场层面要不断加强信息披露,规范业务流程,消除监管盲点,降低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近期,北京绿色交易所就和北京金融法院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共同深化碳金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完善碳金融政策落地的法治环境,以应对碳市场与金融市场深度融合过程中产生的新型法律合规问题。
未来,北京绿色交易所将积极研究探索与碳减排相关的碳金融产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适时推出相关产品和交易,支持有需求的企业对冲风险、降低成本,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引导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国家“双碳”目标实现。(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