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和政策举措,提出4方面19项任务,为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明确发力方向。
深刻认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要求绿色金融要乘势而上、先立后破;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和产品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模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金融政策创新与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金融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任务。当前,我国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正处于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低碳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支撑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需求,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就是要更好配置金融资源,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与产品服务,支持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是推动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既可以驱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又给金融机构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步提升金融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以建设金融强国为发展契机,为绿色发展转型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精准有效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和更多产生绿色增长活力的应用场景。
不断开创绿色金融发展新局面
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金融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绿色贷款余额常年保持20%以上高速增长,截至2024年6月,绿色贷款余额34.76万亿元,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市场余额超过2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资源环境权益交易稳步推进。建设运行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和绿证交易等。
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推进EOD模式等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动绿色金融支持能源结构转型和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试点。
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不断完善。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相关部门发布碳金融产品、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指引、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等标准,有序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开展绿色金融评价。
改革创新持续深入。在浙江衢州等10市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保定市等23个地方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日益密切,积极参与构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等多边及双边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居国际第一方阵。
然而,当前绿色金融发展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绿色金融有效供给不足。服务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资金需求量巨大,相对而言,当前金融业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高碳产业转型支持都还不够充分。
二是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发育还不充分。各类金融资源对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其他绿色低碳项目的投向较少。与碳市场相关碳金融产品仍有待丰富。金融机构支持并授信放款的EOD项目尚需强化政策实施力度。
三是绿色金融标准不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统一,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和边界还存在一定模糊性,制约了服务的精准性。绿色金融政策标准执行缺乏约束力,亟待健全评价考核体系。
四是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不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涉及部门主体多且跨金融管理、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多个部门,欠缺完善的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协作和数据共享机制,难以满足当前工作要求。
落实好以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
要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发力,突出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精准性。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方面面,需要提高融资支持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确保融汇资金集中用于关键领域,坚决不“撒胡椒面”。《意见》聚焦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从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明确了需要绿色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的资金需求量巨大且兼具商业可持续性,通过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和工艺流程优化等,能够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能够符合市场化融资条件。
丰富产品和服务,打造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场景、新模式。打造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矩阵,既要积极拓展传统的绿色信贷、债券等产品应用场景,也要积极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需求主体特点丰富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优化绿色金融服务的融资布局和结构,大力支持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搭建服务场景和丰富工具箱,以激励更多投资关注生态环保类项目。《意见》探索了创新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体现出对金融机构支持此类项目的重视。此外,《意见》还提出发挥碳市场作用、稳妥开发资源环境要素融资产品和服务、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拓展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服务、发展绿色消费金融业务等融资策略需求,强化金融机构在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的服务供给。
完善标准体系,确保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规范有序。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的重要保障。我国高度重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已发布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标准。此外,还正在推进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加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依据。《意见》提出,“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优化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健全绿色保险标准,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方法”“协同推进绿色金融标准相关工作,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系统性、一致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这些涉及分类认定、统计监测、方法认定等方面的标准,不仅体现了我国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实践的现实需求,也为规范市场主体绿色投融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了保障。
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性。《意见》注重发挥政策协同合力。在激励政策方面提出,丰富完善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更好地提供低成本资金;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因地制宜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转型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表扬。在约束机制方面提出,要以信息披露为基础,推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探索开展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要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确保投融资项目安全稳健运行;建设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将融资项目信贷评价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推动加快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要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督促落实落细相关政策要求。这些措施主要运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到绿色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
作者:董战峰、潘拥军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