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的纵深推动,碳排放权不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要通过“负外部性”的矫正承担相应的经济代价。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实施碳定价机制,《巴黎协定》第六条下的市场机制建设也在逐步推进。在可预期的未来,碳金融市场有可能超越油气期货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环境能源权益类市场,这当然需要各方共同的相向努力。我国碳市场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但这一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政策和市场的持续创新,以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碳信用的可信度是自愿碳市场发展的核心。高可信度的碳信用确保了减排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助于提高市场信任度和透明度,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碳市场,增加市场流动性和规模,从而为减排项目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促进碳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高质量碳信用还可以促进国际自愿碳市场的合作和互联互通,推动扩大全球共同减排。
在刚刚举办的第五届“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上,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海洋负排放与碳中和直属工作组举行设立仪式,为海洋领域碳中和国际标准制定提供官方平台。此次论坛,全球首个海洋碳中和国际标准提案(ISO/NP 25283-1)项目也正式启动,将构建海洋碳汇以及碳中和技术框架,制定数据管理、基准线设定等方面的统一国际标准,为全球海洋碳中和领域的标准化提供重要指南。
COP29首日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下的两项碳信用标准达成共识,标志着全球碳市场正式启动。全球碳市场的启动预计将有助于高排放经济体实现其气候目标,并且允许资金流向有潜力开发碳项目或保护现有碳汇的发展中国家。现有的诸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也将逐步向《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过渡,预计最快明年就能实现。
当地时间11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开幕会上批准了《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正式启动了全球碳市场。
李全伟认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部分未完成配额清缴履约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条例》生效前积极购买配额。随着我国政策由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以及碳达峰目标临近,碳排放管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碳市场作为推动降碳的最重要政策工具也将发挥更大作用,更加认可碳排放配额的市场价值,需求和价格持续走高。
随着国际供应链体系碳排放标准的日益完善,在企业出海走向国际时,“碳焦虑”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吴华认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NbS)是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的决议,属于国际公认的最高指导原则,目前已被全球范围内的头部企业所响应,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出海时面临的“碳关税”和“反漂绿”等问题。
2024年2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条例》重点就明确体制机制、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规定,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和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对全国碳市场的未来发展,业内多位人士提出,将有序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未来,全国碳市场将逐步纳入石化、建材等更多高排放行业,并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上线即将满2年之际,另一个备受关注的碳减排市场工具CCER市场的重启,也终于迎来“官宣”。相关专家透露,CCER市场交易将以北京绿色交易所为主,近一两年内会进入实操作的阶段。但相比硬件设施来说,更重要的是制定CCER市场交易规范。他指出,尤其是在履约核查方面,要吸取碳市场之前出现数据造假问题的教训,规范和标准基础夯实后才能重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