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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座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通知来了!

来源:中国环境 时间:2024-07-04 14: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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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拟遴选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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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年底前打造100座标杆厂,并实行动态管理


去年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此次《通知》对上述要求进一步细化。《通知》提出,将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在2025年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具体而言,将在已经建成、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中,围绕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批代表性标杆厂;对标遴选出的标杆厂相关指标和经验做法,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鼓励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同时,将对污水处理厂实行动态管理。对遴选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开展复核,对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标杆厂项目按期组织验收。能够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符合标杆要求的,及时调整退出。根据绿色低碳标杆厂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相关标准,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


申报要求明确,东、中部各省推荐遴选数不超过10个


《通知》要求,各地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拟参评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编制参评绿色低碳标杆厂申请报告,并附上近2年污水处理厂运行基础数据和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应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管网密度、现状污水处理总规模等城市污水处理有关基本情况,及其运行概况、建设成效、示范效益、可持续发展路径等内容。


根据《通知》,申报参加遴选的污水处理厂,要求日处理量20000立方米以上,近一年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或近3年增幅不低于10毫克/升,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东、中部地区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其它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


在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应编制新/改/扩建方案,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新改扩建项目,应确保2025年底前完工。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申报时间后续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申报的绿色低碳标杆厂新/改/扩建项目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给予支持。对已获评绿色低碳标杆厂所在市(县)报送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评审时予以适当倾斜。


为什么没有具体量化指标?


据中国环境报道,《通知》给出的评估内容依然是起到“方向引领”的作用,而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这是为何?


一方面,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目前无法勾画统一的“标杆”模样。


“这不是标准,只是个方向。”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这份《通知》基本上是明确了程序性的内容,没有勾画出标杆厂的模样。主要是因为各地情况差别较大,暂时不好确定具体的量化标准,等各地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国家相关部门以后,再根据当前的具体情况凝练标准。”


虽无量化指标,但《通知》明确了评估标杆主要考察的方向,即“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比如,在节能、降碳方面,会评估参评污水处理厂的能耗、物耗情况,具体包括单位污水耗电量、单位好氧污染物耗电量、单位污水药剂使用率、单位干污泥耗药量等指标进行评估。此外,此次评估还注重对再生水回用情况进行评估,引导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探索再生水用于高耗水项目和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


另一方面,不过度提标,需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治理。


专家认为,此次文件较为务实。从多处细节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参评绿色低碳标杆厂时,地方相关部门需要简述排放标准与当地水环境质量需求实际符合程度,包括抗水量冲击性能情况、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情况、满足再生水循环利用需要情况、污染物削减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情况。以上情况可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平均水力负荷率、污染物削减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内容进行评估。


业内专家认为:“这就要求申报企业要说明自己是因地制宜的,排放标准不能一味要求高,该高就高,该低就低。如果在没必要的情况下,排放标准设定为准Ⅲ类,那意味着资源的浪费,也不应该被评为标杆。但如果出水要排入水源地,就必须提高排放标准。”


“厂网统筹”是大方向


《通知》指出,在申报绿色低碳标杆厂时,需要简述污水收集效能提升情况,包括加强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水平,减少溢流污染及污水传输过程中污染物外渗。同时,《通知》明确,对于申报参加遴选的污水处理厂,近一年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或近3年增幅不低于10毫克/升。


可见,厂网统筹是污水治理的大方向。专家说:“虽然评的是标杆污水处理厂,但如果评上了,荣誉不只属于污水处理厂,是属于当地整个污水治理体系的。如果没评上,问题也不只是污水处理厂的,也是需要当地相关部门共同查找问题、推动解决的。”


《通知》鼓励开展服务范围内“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


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申报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地方需出台并实施管网维护养护制度,强化专业运维队伍且人员配置合理,运维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经费合理且及时拨付。


可见,加强管网运维,保障进水浓度,提升污水处理效率是此次参评和建设绿色低碳标杆厂的重要内容,也将成为未来评估污水处理系统不可或缺的内容。


《通知》原文: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7/t20240703_1391450.html


来源:综合中国环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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