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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铜仁市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4-07-19 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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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7月19日消息,贵州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4年5月20日至31日对铜仁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19日向铜仁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陈再天通报督察报告,铜仁市委书记李作勋作表态讲话,铜仁市委副书记、市长穆嵘坤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吴克及有关人员,铜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铜仁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铜仁市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要件”抓落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涉及铜仁市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铁心治锰、铁腕施策,锰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突破,行业粗放无序发展局面得到明显改变;制定加强梵净山保护管理十条措施,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管理,世界遗产的突出价值得以保持;稳步落实万山区资源枯竭型城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政策,朱砂古镇获批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2022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9次,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带头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推动工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均呈逐年向好趋势。“十四五”以来,铜仁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发布铜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强化建设用地管理。稳步推进国家含汞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居全省第一。2022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总体稳定可控,未发生较大以上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全市绿色经济占比提升至48%。把新型功能材料作为首位产业,2023年全市新型功能材料产值达262.7亿元。大龙开发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铜仁高新区获评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进绿色惠民工程,全市聘用生态护林员1.8万余人,森林管护总面积1364.06万亩。2023年完成营造林面积31.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2%;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80平方公里。

铜仁市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5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79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42件,正在办理37件。其中责令整改21家,立案处罚7家,罚款83.26万元,立案3人。

督察指出,铜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群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松桃锰污染治理依然任重道远。省级有关方案要求,汇丰1号、金瑞1号等4座锰渣库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治理。督察发现,汇丰1号、金瑞1号锰渣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此外,汇丰2号渣库下游、南门河出口、老卜刺小溪汇入松桃河前50米等6个干支流水质监测断面氨氮超标。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部分环节推进滞后。一是江口县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5万亩树种结构调整任务。截至督察进驻,仅完成1万亩,完成率为20%。二是铜仁市“十四五”期间石漠化治理规划目标为322平方公里。截至督察进驻,铜仁市总计完成184.9平方公里。其中,松桃县、石阡县、江口县、印江县、万山区任务实施进度滞后。

土壤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保障有差距。铜仁市对严格管控类耕地未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管控措施,2023年全市共6050亩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粮食检测、粮食集中收储等安全利用措施不到位。督察还发现,铜仁市也未按照规定对部分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未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

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按照省级要求,石阡县污水处理厂2022年底前进水COD浓度应达到100mg/L以上,但2023年仍有部分时段进水COD浓度低于目标值。2021年和2022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乌江沿河县城段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截至督察进驻,沿河县部分地方仍存有直排现象。2022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思南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截至督察进驻,思南县二期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仍在施工中。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问题整改严重滞后。一是规划措施落实缺位,鱼类保护站、繁育研究中心等普遍未建立,鱼类资源救护工作基本未开展。二是铜仁市排查发现未批先建的涉渔工程项目40个,建成34个,其中仅有11个完成专题论证并获得批复。三是铜仁市10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应开展生态修复的89个涉渔工程项目,仅3个项目完成生态修复。

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滞后。2022年以来上级反馈铜仁市河湖遥感图斑涉嫌违法违规项目875个。截至督察进驻,其中的30个拆除类和取缔经营类项目仅整改完成13个拆除类项目,845个技术审查备案类等涉嫌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完成7个,清理整治工作滞后。

部分越层越界矿山查处存在以罚代改情况。督察抽查铜仁市部分已完成整改的越层越界矿山修复情况,发现石阡县太和建材有限公司、松桃县孟溪镇寨杆村黄木岭砂石场虽已退出越界范围,但越界开采部分尚未进行生态修复。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还存在短板。

城镇生活污水收处设施建设仍有短板。铜仁市规划2024年底前建设的2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未实质性动工,2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有10个未实质性启动。此外,松桃县、沿河县、思南县和市辖区2023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增幅未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其中松桃县收集率不升反降。

餐厨垃圾收集处置问题突出。铜仁市已建成的两个合法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日均收集处置负荷仅为22%,处于长期“吃不饱”状态。大龙经开区、思南县、石阡县、印江县、江口县、玉屏县和沿河县等区县餐厨垃圾违规处置。松桃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未取得特许经营权。德江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久试未验”。

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不到位,非法倾倒现象频发。铜仁市、县(区)两级政府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抽查发现,碧江区城投公司弃土场未修建拦渣坝、截洪沟,已封场区域存在垮塌现象。松桃县武陵弘润小区门口和竞阳物业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处长期堆存大量建筑垃圾。

四是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还需加强。

部分河流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督察发现,乌江干流沿河县蛮王山庄段、思州酒店对岸大桥下、淇滩古镇大桥下均存在违规侵占岸线,倾倒和堆存建筑垃圾、弃土、碎石等问题。2023年省河长办交办铜仁市涉省级河长河流涉嫌违法违规项目354个,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截至督察进驻,仅完成整改5个。2024年铜仁市共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4个。截至督察进驻,仍有印江河松桃县大河至石梁段治理工程等8个项目未完成手续办理。

白酒行业环境问题突出。督察发现,印江木黄白酒产业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及管网建设滞后,2022年以来5家白酒企业产生白酒生产废水6370吨,其中4907吨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铜仁市18家白酒企业中有9家通过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继续处理,但白酒废水预处理后浓度高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浓度,严重影响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有短板,粪污处理处置问题多发。根据初步核算,铜仁市共有155家养殖场粪污还田面积不足。督察抽查发现,思南县板桥镇杨某东温氏代养场养殖粪污储存于无任何防渗措施的泥土坑中;德江县德源牧业有限公司粪污直排外环境;碧江区铜仁御咖牧业有限公司大量废弃兽药瓶就地焚烧。

报废机动车处置管理缺位。2022年以来铜仁市共注销机动车约4.28万辆。其中,注销原因为“灭失”约1.85万辆,“灭失”占比高达43.2%。督察抽查发现,玉屏县建文再生资源回收站无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思南县隆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未落实环评要求;碧江区贵州方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大棚坍塌、防渗措施不到位。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风险隐患突出。督察发现,沿河县垃圾填埋场大量渗滤液存于填埋场库区内,调节池高位存储,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思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高位存储,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违规填埋;江口县垃圾填埋场垃圾翻出,随意堆放,未做任何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要求,铜仁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结合《铜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入抓好锰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要求。切实落实河流岸线保护工作。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以及处理设施和建筑垃圾、白酒生产废水等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短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监管失职失责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铜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典型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铜仁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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