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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早就被中央督察组盯上了!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4-08-23 1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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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部署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凝聚工作合力,通过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维护市场秩序,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昨天,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7省(市)最新情况,超半数省(市)都被通报存在“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造假问题”情况。

原来,它早就被中央督察组盯上了!

密集通报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造假问题

昨天,生态环境部官方发布最新消息,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7省(市)反馈督察情况。

与此同时,7个省市官方也陆续发布了具体反馈情况。其中上海、江西、湖南等都被点名存在“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造假问题突出”情况。

在上海,市有关部门对环境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联动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对环境检测机构造假查处不力。个别检测机构通过删除、篡改数据,稀释样品等方式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报告。

在浙江,有的企业在检查时干扰现场采样监测;一些地方还存在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弄虚作假情况;一些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在江西,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监测数据不实、出具虚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

在湖北,弄虚作假问题多发。有的企业燃煤锅炉、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数据失真失实。抽查发现,部分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擅自变更方法、干扰检测设备,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等问题。个别污水处理厂伪造化验单、编造进水监测数据。

在湖南,有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通过不如实采样、修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将超标数据修改为正常数值,以此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排污超标企业蒙混过关。

显而易见的,相比起此前频繁提到的监测、环评、运维等第三方环保服务,这一次,“检测”成了中央督察组的高度关注对象。

要知道,早在今年六月份,中央督察组就已经集中通报过一批大气污染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到不少机动车、大气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如今,中央督察组视野进一步拓展,污水、大气、机动车尾气等领域的检测机构均被锁定。不难猜出,接下来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可能要“摊上大事了”。

五部门联手释放强烈信号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优化改善,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聚焦食品、特种设备、交通、建筑、环境等“舌尖上”“车轮上”“屋檐下”的检验检测弄虚作假、违规经营、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故意出具不实、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惩处;该撤销、吊销相关资质的,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吊销;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针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联合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发现现场监测设备质量不合格、预置接口以便篡改数据等情况,要对相关监测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延伸检查,或将有关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依法严厉打击替检代检、未经检测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使用作弊软硬件、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由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并停止采信数据结果,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或撤销资质。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测检测弄虚作假,一个“重灾区”就是机动车检测。

例如,督察组在浙江杭州、嘉兴、绍兴抽查了1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结果发现11家都存在问题。

杭州市锦安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擅自变更检验方法并违规出具合格报告,嘉兴市恒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检测操作不规范、记录不全等违规行为,绍兴市广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车辆冒黑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

正是由于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使得浙江省一些城市空气质量出现反弹。2023年,杭州、湖州、嘉兴、绍兴4城的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未完成考核目标。

在上海,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全市排放量超过四成。但督察发现,上海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机动车检验和维护机构弄虚作假,超标排放车辆带病上路。

例如,一些检验机构检测造假。白玉兰检测、康花检测、利港检测等3家检验机构未建设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检测线,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但2021年至2023年却违规检验重型柴油车864辆次并出具检验报告。

机动车污染防治不到位,使得上海市部分时段的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今年1-5月,全市细颗粒物浓度同比上升16.1%,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我们公司一共27个人,25个人修改过数据。”湖南某检测机构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数据不改就不合格,不合格客户就不给钱。”

督察发现,湖南中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胜检测)自2023年以来,为湖南金泉厨具有限公司出具了3份烟气检测报告,但报告中的采样日期与采样仪器原始记录均不一致。

而事实上,湖南金泉厨具有限公司并没有设置烟气采样平台,根本不满足采样作业条件。

经督察组调查确认,承担上述任务的采样员并未按技术规范采集颗粒物样品,而是利用公司电脑软件编造数据后,出具了虚假检测报告。

督察还发现,中胜检测的原始记录中,同一人员几乎同一时段出现在相距17公里的两家企业采样作业,造假明显。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自2021年5月正式营业以来,中胜检测共服务500多家企业,承接1200余笔采样检测业务,检测内容涉及水、气、土、噪声等多个方面,累计收入近1300万元。

检查过程中,督察人员曾发现该公司电脑上有几款不太常见的软件,问及软件用途时,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并未解释软件的用途。

随后,督察组与长沙警方进行了沟通,警方连夜前往中胜检测,对企业进行了查封。但这时,白天发现的那些软件都已被删除了。

长沙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与督察组、专家一道对中胜检测2021年5月-2024年5月编写的2447份检测报告进行核查,发现其中233份报告存在明显造假行为。

而此前在该公司电脑上发现的那几款“不太常见的软件”,后均被证实是捏造检测数据的软件。

环境监测造假缘何屡禁难止

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被监督抽查时都存在问题。2023年12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披露的这条消息,引人关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组织对湖南省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有18家,其中6家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2家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另有1家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其他机构则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

湖南省此次对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令人担忧。事实上,除了湖南之外,其他一些省市当时也先后披露了一些环境监测机构造假现象。

2023年9月,重庆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派出多个专家组对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查处了一批弄虚作假案件,其中典型的案例就有8起。

环保数据是生态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但从多年来各地披露的案件来看,环保数据造假的现象依旧屡禁不绝。

为了提高法律对环保数据造假的打击力度,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施行,其中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环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故意造假,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环评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开始施行。此规定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3次,就要判刑,最高判刑10年。此立案标准还规定,对尽管不是故意造假,但是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也要判刑。

同时,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将整治第三方造假当成了当前生态环保领域的重头戏之一。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打假风暴,自去年年初便显示出了强大的震慑力。

在法律和相关部门的高压整治下,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造假行为缘何有禁难止?

有评论认为,违法成本低而侥幸获利数额可能较大,是很多违法机构在环保数据造假问题上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

据媒体披露,在江苏南京联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中,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13.5万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员曹晓凡认为,第三方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非常复杂。

“一方面,此前一段时间监管不严,整个市场的发展缺乏规范性;另一方面,法律供给不足,导致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处罚时的法律依据不足,特别是在环境监测领域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此外,法律责任存在断层现象,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缺乏递进和有机联系。因此,综合来看,原因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守法意识不强、作为新兴市场的规范性不够、法律供给不足、过去针对第三方的执法力度不强、刑事打击力度有待加强等多个方面。”曹晓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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