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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通报:广东省珠海市一些地方建筑垃圾问题突出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 时间:2024-09-29 14: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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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生态环境”,2024年9月,广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珠海市发现,珠海市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不足,一些地方违规处置问题突出,建筑垃圾混堆乱倒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珠海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山海相拥、陆岛相望,是国内环境最优美最宜居的生态城市之一,但督察发现,珠海市建筑垃圾管理粗放、底数不清,违规倾倒和处置问题突出,总体统筹规划有待加强。

二、主要问题

(一)统筹规划不力,消纳能力严重不足

珠海市尚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未统筹安排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布局和用地。高新区唐家湾建筑垃圾受纳场作为陆域上唯一的受纳场,剩余库容仅200立方米。

由于消纳能力不足,一些地方违规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所,但大多手续不全、管理缺失。斗门区马山村违规设置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混合堆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金湾区三灶镇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场未办理相关手续长期违规受纳建筑垃圾,并于2022年开始扩大受纳区域接收珠海隧道建设工程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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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金湾区三灶镇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场长期违规受纳建筑垃圾

(二)监管不到位,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2023年印发的《珠海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明确要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放)》手续,但2024年珠海市314个在建工地仅有81个办理了核准(排放)手续,占比26%。

与此同时,珠海市一些地方违规处置建筑垃圾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香洲区南屏镇广生一街南侧建筑垃圾中转站、鑫基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设置建筑垃圾破碎和分拣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管理粗放,现场检查时仍有装满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频繁进出。金湾区红林路中转站违规受纳处置建筑垃圾,现场分拣物料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斗门区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建材临时装卸点违规将341万立方米工程渣土交由无消纳证的珠海航程农源建材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珠肇高铁项目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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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金湾区红林路中转站违规接收处置建筑废弃物

(三)非法倾倒频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023年,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指出全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问题,市检察院也曾下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强防治和打击。但督察发现,珠海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仍呈高发态势,混堆乱倒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香洲区金凤路上杨村附近倾倒渣土和淤泥,侵占生态保护红线12亩。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项目工地内非法混填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经监测,填埋区域的排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67毫克/升、8.92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35倍、7.92倍;新沙二路130亩地块被混填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约3万吨,场内积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116毫克/升、6.77毫克/升,存在地下水安全风险隐患。斗门区湖心明荟南侧地块违规堆存各类建筑废弃物,总量约5万立方米,占用建设用地50亩;白蕉镇上泰隆村山脚下被混合倾倒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约1万立方米,场内积水化学需氧量浓度87毫克/升;平岗泵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1年被混合倾倒2.4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至督察进驻时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再次被非法倾倒约5万立方米工程渣土及淤泥。金湾区永安中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园林垃圾混合堆放,现场异味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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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高新区新沙二路130亩土地被非法混填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

三、原因分析

珠海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存在明显短板,监管被动滞后,未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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