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刘振民日前在泰国曼谷出席第十三届国际能源论坛期间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将加快能源转型,努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同时,中国继续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等,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绿色发展,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刘振民表示,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在能源结构转变方面成效显著。2013年到2023年,中国煤炭消费比重从67.4%下降到55.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0.2%提高到17.9%。同期,中国以年均约3.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过26%。2023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超过50%,标志着中国在能源转型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国情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用实际行动和卓越成效为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实施30周年。公约确定了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不同义务。30年来,在这一原则下,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尽管最近几年来,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遇到一些挑战,但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是有效的,要坚定不移维护好。”刘振民表示,各国应该进一步加大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继续推动相关技术开发与创新,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资金支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不久前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闭幕,大会最终达成了名为“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刘振民表示:“这次大会在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史上意义重大。大会最核心的成果是通过了新的气候融资集体量化目标,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筹集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这份成果进一步巩固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势,再次证明多边主义和公约机制的有效性。”
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框架下,中国持续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2016年以来,中国提供并动员项目资金超过1770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10月,中国已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53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方提供的支持是实实在在的,在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刘振民表示,30年来,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新三样”产品已经出口到了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上2/3以上的光伏和风电装备来自中国。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也在全球遥遥领先。这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奠定了基础。
“能源转型合作是中国东盟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刘振民表示,中国可以通过区域和次区域合作,与包括泰国在内的东盟国家推动能源转型进程。中国将加强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为沿岸国家能源转型提供支持。中国鼓励新能源企业进一步加大在东盟国家的投资力度,通过产业合作实现技术转移,共同推动区域能源转型。“希望通过这些努力,中国能够为东盟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提供支持,共同为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刘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