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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到丹寨县调研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4-06-27 0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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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6月26日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到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调研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省环境监察局、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丹寨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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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查看南皋乡九门村南皋选矿厂尾渣坝、丹寨县忠儒铅锌选矿厂尾渣坝、丹寨中环矿业资源有限公司金汞矿尾矿库和丹寨荣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渣坝,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丹寨县尾矿库污染防治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丹寨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对丹寨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取得成效表示肯定。调研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高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谋发展、促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严格按照整改标准、修复计划推动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二是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监督尾矿库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尾矿库污染防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有效提高尾矿库环境治理水平。三是要建立健全尾矿库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督促尾矿库管理单位与周边居民、企业和其他重要设施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提升尾矿库安全、环保应急响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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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黔东南微报此前报道,丹寨汞矿尾矿库为原有丹寨汞矿的配套建筑工程,建设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建设初期技术要求和技术水准不高,均为沿山坡自然堆放。弃渣场弃渣露天无序堆放,未采取防渗防水等处理措施,弃渣中含有汞、镉等重金属,经雨水或地表水浸淋后产生含重金属因子的废水,对下游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2019年,丹寨汞矿尾矿废渣综合治理工程被列为贵州省“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之一。


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截至2023年1月,丹寨县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得到基本管控。


2023年7月,在《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部令第26号)实施一周年之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2023年尾矿库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会议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压实尾矿库(渣场)运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实现一级、二级环境监管尾矿(渣场)监督检查全覆盖;要用好“全国尾矿环境监管系统”信息化管理工具,将尾矿库(渣场)的底数摸清、问题查清、职责厘清;要推进分类分级环境监管,以《贵州省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为重要抓手,围绕尾矿库监管等级动态调整程序、闭库销号具体要求和环境监管具体内容,建立健全尾矿库(渣场)分类分级“闭环”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尾矿库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能力。


2023年9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市(州)生态环境局将尾矿库纳入年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计划,重点对尾矿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渗滤液等废水超标外排、地下水等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尾矿排放管线和回水管线存在“跑冒滴漏”污染环境等问题,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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