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授,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能源市场与金融实验室主任)
柳文轩(南洋理工大学博士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晰了碳排放双控转型路线图的实施细节。《方案》作为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文件,共部署了8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对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碳监测基础设施是用于收集、监测、处理和管理碳排放数据的综合系统。它包括多种硬件和软件设备,如自动化监测系统(CEMS)、便携式碳排放监测设备、卫星遥感技术等,能够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碳排放进行实时或定期监测。此外,碳监测基础设施还包括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区域和行业碳核算系统、数据管理平台、碳排放报告系统等,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精确性和一致性。其核心作用是提供准确的碳排放数据,帮助政府、企业制定减排措施,并通过报告系统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公开透明。
建设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为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提供了关键的数据支持。通过建立精确的碳排放监测系统,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全国、地区及行业的碳排放状况,确保碳排放双控目标的实现。其次,碳监测基础设施有助于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一致性,防止数据造假或不准确的情况,为制定有效的碳减排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碳监测基础设施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碳足迹管理,提升其参与碳市场的能力,并与国际碳排放标准接轨。最后,碳监测设施还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碳减排努力,推动整个经济的绿色转型。
中国的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特别是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初步建立了碳排放年报和快报制度,同时,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正在建设中,并已有部分行业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对外发布。重点行业如电力、钢铁、化工等领域也开始应用自动化监测系统(CEMS)进行碳排放监控。然而,地方特别是市级和以下层级的碳监测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能源平衡表的编制进展较慢,这使得地方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此外,许多中小企业和非重点行业仍缺乏完善的碳排放监测手段。
中国的碳排放双控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其中,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被视为关键任务之一。根据《方案》,到2025年,国家和省级碳排放年报和快报制度将全面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也将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将覆盖全国,并具备精确、可比的碳排放数据采集和管理能力。目前,尽管在国家层面已初步建立了监测和核算体系,但地方特别是市级层面的碳排放数据收集能力仍有待提升。中小企业和部分行业的碳监测设施尚未全面普及,导致数据覆盖率不足,部分区域的数据透明度和核算标准尚不统一。
《方案》的出台对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方案》为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了清晰的路线图,明确了2025年和2030年的建设目标,特别是强调建立国家和省级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并推动地方政府逐步编制能源平衡表,这将极大促进碳监测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和普及。其次,《方案》要求重点行业如电力、钢铁、化工等领域优先部署自动化监测系统,并通过碳交易市场的数据监管和核算,提升行业碳排放数据的精度和透明度。此外,《方案》还推动了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的建设,这为全国和地方政府、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核算标准,确保各层级碳排放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最后,《方案》还加强了国际接轨,推动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全球碳市场和碳排放标准的对接,提升中国在全球碳排放核算和履约中的话语权。因此,碳排放双控配套方案不仅加速了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为中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方案》的出台为中国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清晰的目标和实施路径。碳监测基础设施作为实现碳排放控制的重要支撑,不仅能够提升数据的准确性、透明度和一致性,还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技术保障。尽管目前中国在碳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需加大力度,特别是在地方层面和中小企业的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上,才能全面实现双碳目标,推动中国的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