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执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出席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
最新情况通报
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截至目前,已评选了两批共56个优秀案例,对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今年以来,我部组织筛选出了第三批38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这些案例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和人水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既各具特点,又各有侧重,完整的案例我们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公布。在这里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比如:北京清河、天津蓟州区州河、江苏扬州芒稻河、江西赣州寻乌水等注重“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安徽青弋江(宣城段)、广东佛山高明河、云南怒江州独龙江、宁夏黄河(银川段)等注重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上海、江苏、浙江共建的太浦河(含水乡客厅),重庆、四川共建的铜钵河等注重跨界水体联保共治,积极构建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内蒙古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段)、山东黄河(东营段)、广西桂林灵渠等注重建章立制,通过立法保障、空间管控、生态补偿等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下一步,我部还将印发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系统施策,共同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二、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生态环境部、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编制了《“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阶段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中办、国办今年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给环保志愿者回信,极大地鼓舞了我们做好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信心和决心。
此次编制的《方案》,立足于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从队伍建设、项目建设、阵地建设、能力建设、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作出安排,重点解决可调动的队伍力量有限、优质志愿服务项目缺乏、供需对接不畅、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力争到2027年,培育一批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推广一批品牌项目,统筹一批阵地资源,探索形成一系列模式和机制。
按照《方案》安排,未来三年,我们将根据志愿服务的工作基础开展品牌创建和试点工作。其中,志愿服务基础较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无废城市”建设、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教育等领域,组织开展“美丽河湖志愿行动”“美丽海湾志愿行动”“‘无废’志愿行动”“核安全守护美好生活志愿行动”“美丽中国宣讲志愿行动”等品牌创建。志愿服务基础较弱的噪声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等领域,开展“向‘宁’致‘静’志愿行动”“美丽乡村志愿行动”“‘许小可’助企志愿行动”“环境监督志愿行动”等四项试点工作。
三、《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农药标准》),以及柠檬酸、淀粉、酵母三项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作为重要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一,农药工业生产和排放废水成分复杂、毒性较强、处理难度大,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行业。《农药标准》共规定了10项常规污染物、18项特征污染物和1项综合毒性指标,明确了农药工业企业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的要求。标准的发布将有利于加强农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切实有效防控水生态环境风险,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引导农药企业绿色转型,推动污染防治水平提升。
三项标准修改单则是根据柠檬酸、淀粉、酵母工业废水的特点,在进一步加强行业废水排放管控的同时,积极促进废水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新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石化、电力、钢铁、建材四个行业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鼓励四类行业打开大门,用线下参观或云参观的形式向公众开放。
从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四类环保设施,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已有2101家企业成为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共接待参访公众2.2亿人次。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此次我们将开放单位拓展到了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这四个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时这四个行业本身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对象。发布新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裴晓菲:下面请赵群英司长介绍情况。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赵群英: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与大家交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借此机会,谨代表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下面,我简要通报一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情况。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重点区域、流域、领域和突出环境问题,精准发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惩恶意违法行为。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发现并推动解决4.6万多个固定源环境问题。会同“两高”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和“两打”专项行动,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黄河“清废行动”和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
二是坚持减负增效、包容审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检查次数同比下降17%。研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实施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等政策措施,更加主动服务、支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统筹强化监督工作,精简优化任务、时间、地域、人员、方式,检查人员、点位数量均减少近50%,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数智赋能,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现场、穿透式和无感式监管执法,不断完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开展智慧监管执法试点。深度融合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测、卫星遥感、用电用能等信息,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运用,不断完善线索筛选、问题识别、智能预警机制。比如,大气监督帮扶问题线索准确率达到80%以上。
四是强化规范指引、制度约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配套制度,修订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及文书制作指南,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加强案例指导,发布7批38个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典型案例。制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标准化建设。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违法也更趋专业性、隐蔽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一、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问:明年1月1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十周年,请问近十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打击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支撑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长了牙齿”的环保法。十年来,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6万多人,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勇于奉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坚决遏制生态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十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新环保法的五个配套办法,查办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五类案件共计19万多件,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9.5万件,罚款金额总计860.2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共查办83.3万件,相较“十二五”增长了1.4倍,充分发挥了新《环保法》的“钢牙利齿”作用。2018年以来,随着《环保法》的深入实施,全社会环境守法意识显著提升,企业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处罚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共办理处罚案件8万余件,上述五类案件8300件,较最高峰时期的2017年分别下降66%和79%。
二是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战场。我们坚持运用“一竿子插到底”监督帮扶的方式,推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大气方面,2017年以来,共组织投入11.5万人次,累计检查点位229万个,覆盖全国155个城市,帮助地方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8万个,有效解决一批深层次和难点问题,成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一招。在水方面,自2018年以来,共选派9000人次开展渤海、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入河(海)排污口11.7万个。通过查排口、测浓度、溯污染源、治理污染,建立电子台账,实行“户籍式”管理,整治完成率超过90%,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连续五年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专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00余件,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等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连续八年开展垃圾焚烧专项整治,以“自动监控+电子督办”方式,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稳定达标排放,从根本上扭转了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企业的看法,有力地促进了垃圾焚烧产业有序发展。截至今年10月,全国焚烧企业数量为1010家,焚烧炉2172台,焚烧能力约111万吨/日,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是不断创新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我们认真贯彻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在《环保法》实施中,在执法实践中,加强自我持续改进,重塑执法业务,提升执法质量,高效赋能基层,逐步构建起“智慧监管、宽严相济、罚教并重”的执法新模式。一方面,强化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数智执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强化分类差异化监管执法。另一方面,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持续规范裁量权行使,提升执法质量,维护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加强守法服务,强化正向引导,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内生动力。
谢谢。
二、今年大气监督帮扶推动减排20.4万吨
问:今年前三季度长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恶化,今年秋冬季以来,北方地区几次重污染天气,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针对这一情况,生态环境部在大气监督帮扶方面采取了哪些对策?成效如何?下一步有何安排部署?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
今年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的形势是呈改善态势,但是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出现反弹,在这种形势下,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战略定力,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深化线上、线下两个战场,精准科学开展大气监督帮扶。
具体来说:
一是组织实施更科学。根据空气质量形势,综合考虑污染传输、区域污染排放和预测预报,科学确定重点时段和区位,科学调配现场组力量,哪些地方污染重,预测哪里有重污染过程就去哪里,哪些时段有重污染过程就加强力量。对问题少、形势相对较好的城市,就少派组或者是不派组。
二是工作内容更聚焦。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重污染天气的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对全年空气质量指标影响非常显著,一旦启动区域联防联控,就全力督促地方应急措施落实落地,确保污染过程削峰降速。二是严控移动源污染排放,移动源特别是重型货车污染排放量大,占比高,弄虚作假问题也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矛盾之一。
三是帮扶对象更精准。深化卫星遥感、自动监控、一市一策污染源解析等信息,深化多源数据融合应用,筛选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集群,精准识别问题线索。我们派出的帮扶队伍是带着线索企业名单去查,有效提高针对性和精确度。
四是问题处置更加突出差异化。对于空气质量反弹明显,环境问题突出的城市,对于重污染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对于无组织排放,设施运行不正常等一般性的问题,鼓励地方运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措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指导企业立行立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1轮次现场监督帮扶和14轮次远程指导帮扶,经技术单位测算,可以推动污染减排20.4万吨。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要求,继续按照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的要求,扎实高效做好监督帮扶工作,有效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谢谢。
三、加快推进智慧执法精准推送问题线索
问:请问生态环境部在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依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赋能,推行非线上执法、无感式执法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和做法,各地形成了哪些探索经验?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中央持续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执法机制和方式,加快推进智慧执法。针对典型场景实行非现场、无感式、穿透式执法,对突出违法问题利剑高悬,对合规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大幅减少了打卡式、低效率的检查,取得积极的进展和成效。
比如在大气环境领域,围绕打造信息化助力非现场执法应用范例的目标,以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为主战场,深度融合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卫星遥感等各类环境信息,充分发挥无人机、走航车、便携执法检测仪等装备的优势,形成七大业务场景,以及相应的线索识别算法库、规则库,实现了“带着线索去,瞄准问题查”。2024年监督帮扶共推送线索1.5万余条,发现问题2.2万个,其中弄虚作假、严重超标排放等突出的违法问题有2600多个。
在水环境方面,2024年以来,我们融合污染源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涉水热点网络信息等数据信息,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方法,向各地精准推送问题线索769个,查处违法问题359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4件。
在固体废物方面,充分发掘固废监管数据信息、综合网络平台监控和卫星遥感数据,建立了“1+N”危险废物数智化线索识别技术体系,形成23种线索识别模型。2024年推送危险废物违法线索817条,确认并落实整改344个问题,立案调查30件。
各地积极推动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发布了非现场执法监管制度性文件,也形成了一些典型的做法。比如江苏省完善法规制度,升级监管平台,开发数据模型,推动联勤联动,组建“1(省)+13(地市)”非现场执法专业化数据战队。河北省唐山市整合自动监测、分表计电等13类数据资源,构建非现场监控预警平台,实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依托数智平台线索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占到总数的76%。这些做法为全国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非常好的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坚持以科技创新赋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推动非现场、无感式监管执法,既显著提升执法的精准度,有效解决基层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又切实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为企业减轻负担。
谢谢。
四、对监测数据造假保持“零容忍”
问:刚刚赵局长多次提到了弄虚作假的问题,我们注意到今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多批第三方监测数据造假的典型案例,当前监测数据造假的手段有哪些新的变化和特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如何加强对数据造假的执法监管水平?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
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始终把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对监测数据造假,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总体上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其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老百姓的感受保持一致。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自2022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1968家弄虚作假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10月我部公开通报的山西方创公司、西安科纳公司两起刑事案件就是发生在第三方机构监测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造假手段和方式非常典型,可以概括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
一是不到现场,坐在办公室就系统造假,并出具虚假的监测数据和报告。
二是到了不采,检测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表演式”采样,假采样或者少采样,到实验室内伪造数据。
三是采了不测,主要表现为故意更换、遗弃监测样品,出具与所采样品无关的监测数据和报告。
四是测了篡改,主要是在分析测试或编写报告环节篡改数据。
为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我们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联合开展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南。连续多年联合最高检、公安部以及最高法,举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联合研究制定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两法”衔接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技防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穿透式监管。同时,推动建立针对环境监测活动“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和参数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发挥技术优势,破解打假难题,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加大立法供给。目前,我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条例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推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打假处罚权限,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提高违法成本。
谢谢。
五、五年专项行动查处涉危废案件1.9万件
问:生态环境部连续五年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公布多个涉危险废物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媒体也曝光部分地方存在建筑垃圾跨省非法倾倒问题,请介绍一下生态环境部门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和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赵群英: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检、公安部连续五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问题,以及媒体关注的建筑垃圾跨省非法倾倒等问题常抓不懈。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重拳打击环境犯罪。对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五年来,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9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800余件(截至2024年11月)。今年1—11月,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614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18件,涉嫌犯罪人数2520人,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件高发态势。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凝聚执法合力。不断巩固执法司法一体联动模式。国家层面,三部门联合部署专项行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举办业务培训,联合通报表扬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地方层面,各地三部门加强联动,2024年前三季度,各省级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座谈159次,开展联合培训29次、近5000人参加培训,组织联合挂牌督办45件,有力推动执法司法无缝衔接。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推进执法数智转型。积极推动危险废物执法数智化转型,分阶段在苏州、青岛等7个地市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数智化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精准发现问题,通过试点,形成20余个违法线索识别模型,推送涉危废违法线索800余条,有力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精准性,数智执法初见成效。
四是压实地方责任,有效形成监管合力。针对媒体曝光部分地方建筑垃圾跨省非法倾倒问题,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推动有关问题深入整改,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加强部门协同举措。召开长三角地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座谈会,加强区域联动。组织开展“清废行动”回头看,交办问题线索720个,对相关问题组织全面溯源、清理、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筑牢环境安全防线。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以及今天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继续发挥好舆论监督优势,和我们一道推动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领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谢谢。
六、渐进式执法模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在助企纾困、引导守法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思路?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
近年来,我们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帮助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源头预防,注重事前预警。2024年以来,我们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数据和排污许可数据库,共向1.1万余家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推送自动监测日均值超标预警信息3.7万余条。通过“污染源监控”微信服务号,向3.9万家企业实时开放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异常等数据查询功能,帮助企业及时关注自身排污状况,确保稳定达标。这些预警信息集中在事前防范阶段,有效提醒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减少违法风险。
二是突出执法重点,强化差异监管。我们着力抓主要矛盾,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的容错空间。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通知》,指导各地规范行使裁量权。2024年,全国共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万余件,免罚金额15.5亿元。同时,指导各地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原则上以非现场监管为主。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各地纳入正面清单企业5万余家,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次数同比下降17%。
三是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执法普法。修订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大力推进说理式文书,通过向当事人详细说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对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以“执法”来“普法”,以“理”服人,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持依法依规监管执法的思路,大力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全面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谢谢。
七、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问:近期,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计划和工作重点?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技术单位统计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当中的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0%以上,在一些城市占比还要更高一些。因此,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车尾气治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
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是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如果重型货车不用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第三方机构又在检验和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大量超标车辆将上路行驶,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技术部门研究,一辆最新标准的国六重型货车,如果不喷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将相当于30辆达标重型货车的排放量。
因此,为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今年9月份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以重型货车检验和维修为突破口,重点查处为超标重型货车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同时延伸上下游,追查作弊软硬件“产—销—用”非法黑色利益链,从而倒逼重型货车实现合规达标排放。
全国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百日攻坚”,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650家机构被采取断网等惩戒措施,580家被取消资质资格,110家性质恶劣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是主观故意的、且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通过教育提醒和帮扶指导,提升其管理规范化水平。
这次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频发势头,有效实现了污染减排。具体表现为“一升、一降、一减”。“一升”是不合格车辆维修量上升,根据交通部门的调度数据,11月机动车环保维修增长了30%,有15.1万辆次不合格重型货车,通过环保维修恢复使用尿素,实现尾气治理达标。“一降”是重型货车问题比例下降,从我部直接组织的抽查情况看,专项整治以来,重点地区重型货车问题比例明显下降,比今年上半年问题率下降超过30个百分点。“一减”是污染物实现有效减排,经过技术单位评估,专项整治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约50万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
近期我们也正在研究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领域环境监管。
谢谢。
八、COP29达成“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
问:2024年11月11日至2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召开。请问您如何看待此次大会取得的成果,中方在此轮谈判进程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
不久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大会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的一揽子平衡成果,特别是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气候融资安排。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丁薛祥副总理作为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出席峰会并讲话,表明立场主张、宣示政策行动,在当前动荡形势下为国际社会和多边进程注入更多确定性。丁薛祥副总理还出席了“加强早期预警,共筑气候适应的未来”高级别会议、“国际零碳岛屿合作倡议”发布会等活动,有力团结了全球南方。
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全面深入参与各项议题磋商,耐心细致做好各方工作,推动聚同化异,为大会成果的达成发挥了建设性引领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中方代表团还设立“中国角”,举办了50场边会和10场专题展,共有5.5万人参加,向国际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介绍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为了节约环保,此次“中国角”使用了可回收瓦楞纸拼装桌椅、垃圾桶,和稻壳制作的水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这些桌椅和水杯成为网红,吸引众多外宾外媒前来“打卡”。
中国政府的努力和付出受到主席国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我也关注到这期间的一些媒体的援引报道,例如,COP29首席执行官称:“中国正在成为全球绿色转型的主要驱动力”;BBC报道称“中国是会场唯一的积极因素”;经济学人杂志报道称“中国为‘气候救星’”。类似的报道还有不少,我不一一列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南南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我们也呼吁发达国家发挥领导力,切实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额外的资金支持的义务,提高出资透明度,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九、持续发挥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领导力
问:前段时间,COP16在哥伦比亚卡利举行,会上,黄润秋部长与哥伦比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长正式交接主席职责。请问我国作为COP15主席国有哪些成就和经验?昆明基金有哪些最新进展?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计划?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
正如这位记者朋友刚刚提到的,我国已于前不久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上正式交接了主席国职责。
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始终以最高的政治意愿和最强有力的务实行动,与国际社会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习近平主席两次视频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共识,宣布中国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为大会成功注入强大政治推动力。我国引领达成历史性成果——“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今后直至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锚定方向、描绘蓝图。
自“昆蒙框架”达成以来,中国政府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经过两年多精心筹备,在丁薛祥副总理的亲自推动下,昆明基金今年正式启动。此外,我们牵头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并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彰显出卓越的领导力与大国担当。
在此,我想特别通报一下关于昆明基金的最新进展。目前,基金成立了包含中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约》秘书处、柬埔寨、哥伦比亚、埃及在内的理事会,制定了基金规章制度,审批通过了昆明基金首批支持的9个项目,并批准启动了第二批项目的征集。未来,昆明基金仍将遵循多边主义、国际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地使用资金,急发展中国家之所急,继续实施一批“小而美”的项目。
最后,我想说,尽管我国已完成主席国职责交接,但我们仍将继续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发展,以昆明基金和“昆蒙框架”实施倡议等为载体,持续发挥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领导力,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最大程度凝聚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合力,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地球生命共同体。
生态中国网综合整理生态环境部微博